警方解釋封山有理由 官邸機構重地若有閃失影響政府運作

2013-07-02

【本報訊】治安警察局重申,前日的遊行中,警方採取的一切行動均依法進行,但發言人始終未能說明依照哪條法例突然封閉往西望洋山道路。 治安警察局發言人稱,當日遊行人士宣布集會結束,但有約一百名遊行人士隨即放下示威的工具離開,有人並號召遊行人士以市民身分集體前往西望洋花園。警方基於風險評估,認為有關人士有前往西望洋花園進行遊行示威的意圖,考慮該區域地勢陡峭狹窄的特點、公共道路的整體安全及暢通、對具重要性質的設施及往來人員的保護、旅遊運輸車輛往來頻繁易生危險阻塞等,又是主要官員官邸和政府機構要地,萬一發生不可控制的情況,將影響政府運作,故認為不適宜大量人群在西望洋花園及一帶進行集會遊行活動,因此採取防範措施,築起人鏈阻止人群進入西望洋山。  

無法說出據何法例 被問及警方的行動是根據哪條法例作出時,發言人則無法說出,只表示警方的任何行動是經過綜合分析評估,以整體公共利益而行,強調行動是合法。 至於被捕的六人士,發言人指他們多次明顯用身體猛烈衝擊警方人鏈,導至多名警員受傷,及警方裝備損壞,警方採取拘捕行動時,六人揮舞拳腳粗暴抗拒,警方最後用適當武力將六人拘捕,控以加重傷害他人身體完整性、抗拒及脅迫、毀損等罪名。而行動中導致約十名警員受輕傷,主要是挫傷和扭傷,其中多人獲醫生批准一至三天病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