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翠杏促交代臨海地段准建超高樓理據

2013-07-06

【特訊】議員關翠杏質疑當局容許黑沙環新填海區多幅臨海地段獲准興建超高屏風樓,她書面質詢當局,要求交代理據及公開黑沙環新填海區的限高標準。 關翠杏又表示,黑沙環新填海區P地段項目提出減少塔樓之間的間距,當局表明只要證明有足夠的風流動就會考慮,關翠杏敦促當局一併考慮對整區景觀和日照的影響,整體環境及居民健康,並承諾不豁免這些基本要求。 關翠杏書面質詢如下: 「近幾年,黑沙環新填海區的多幢高層樓宇相繼拔地而起,坊間早已質疑當局放高該區樓宇的理據;近日,政府再次正式批准該區T地段興建六幢樓高四十九層的超高樓項目,且每幢樓宇僅有十米間距,令該區居民擔憂該地段與現有多幢高層樓宇連成一線,形成巨大的高樓屏風,阻礙自然風進出,影響空氣流通、日照及景觀,並加劇該區的熱島效應。 更令社會擔憂的是,該區P地段尚有另一備受爭議的超高樓項目仍待審批。儘管當局曾表示考慮到該項目接近污水廠,故街道準線圖亦已明確要求每一塔樓間之距離至少須為塔樓高度的六分之一,並且要求塔樓寬度不能多於五十米,同時要求發展商需提交環評報告。但由於承批人認為街道準線圖的塔樓間距要求「對發展有阻滯」,已向政府提出縮減間距的修改方案。對此,當局竟聲稱由於上述要求只屬於指引性質,如果發展商科學數據證明有足夠的風流動,局方可以考慮豁免要求。 倘真如此,當局對發展項目的審批實在兒戲,塔樓間距規定不是應遵準則嗎?所謂的「足夠的風流動」準則又是如何量度?有何公開的依據? 根據地籍資訊網的資料,黑沙環新填海區屬於「澳門東北區」規劃,但該規劃並沒有公開任何具體資料,僅指該區「所有填海地已批出並於憲報刊登」。 為此,本人向當局提出以下質詢: 一、按慣常的城市規劃概念,樓宇高度應由內陸向海邊拾級而下,以利空氣對流,減少熱島效應。但如今黑沙環新填海區規劃卻反其道而行!該區在回歸前興建的廣福安、廣福祥花園等樓群,僅獲批准興建十多層高的住宅,但回歸後,當局先後批准多幅臨海地段興建達四、五十層的超高屏風樓,有關的規劃理據和放高原則實在令坊間質疑,且難以服眾!根據《政府公報》的資料,當局在二○○四到二○○七年期間,突然大幅放寬多幅在回歸前批出、卻閒置多年的相鄰地段的限高規定,到底其理據何在?該區各地段的限高標準為何?為何如此重要的規劃修訂沒有向社會公開? 二、任何項目的發展規模、高度、密度和設計均應符合區域的整體規劃,保障該區所有居民均能享有合理的空氣質素、通風、景觀和日照條件,以及避免熱島效應,更要考慮將來居住於項目內居民的長遠健康。當局在對澳門東北區作出規劃時,是以何種城規理念容許臨海地段樓宇高度較內環地段樓宇高出一倍多?如何解釋臨海高樓之塔樓沒有足夠間距的佈局不會產生屏風效應?當局曾否評估黑沙環填海區多個臨海高樓項目連成一線之後,對該區的空氣質素會有甚麼不良影響?以及會否加劇澳門半島的「熱島效應"和「谷地效應」?如有,有關的評估結果為何? 三、當局早前表示,黑沙環新填海區P地段項目接近污水廠,故政府要求每幢塔樓之間必須保持最高塔樓高度六分之一的距離及提交環評報告,但同時又承認,承批人已提出減少間距的方案,且只要證明有足夠的風流動,就會考慮豁免有關要求,有關的理據何在?除風流動外,當局有否考慮縮減塔樓間距對整區景觀和日照的影響?當局有否以整體環境及居民健康的角度出發,向公眾承諾不會對有關的基本要求作出任何豁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