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有禮默劇宣揚正確過路態度

2013-07-12

【特訊】關注到近年不少交通意外發生於斑馬線上,或涉及行人亂過馬路,駕駛者因閃避不及釀成車禍等。為宣揚正確的過路態度,交通事務局推出「交通有禮」劇場,在一連兩個月暑假的周末或周日,安排穿著鮮艷、醒目服飾的演員現身於不同地區的斑馬線或交通燈等過路設施,透過誇張表情和幽默肢體語言,引導行人正確使用過路設施安全橫過馬路。 首場「交通有禮」劇場已於上周日(六日)下午於三盞燈圓形地上演。故事內容主要是圍繞三名穿著鮮艷、醒目服飾的默劇演員正確使用過路設施輕鬆、安全橫過馬路的經過。首日演出成功引導不少行人遵守交通規則。交通事務局期望除主動走進學校、社團、機構進行交通安全講座或工作坊外,可以通過更多不同形式的活動,喚起市民和旅客對交通安全的重視,自覺養成正確的出行習慣。 接續「交通有禮」劇場將於本月十三日(周六)於黑沙環廣華新邨、東華新邨、金海山花園及海濱花園之間的交通燈;本月二十一日(周日)於新馬路民政總署大樓門口及殷皇子大馬路十字路口的交通燈;本月二十八日(周日)於氹仔地堡街或氹仔黑橋的斑馬線;八月三日(周六)於筷子基狗場正門對出的斑馬線; 八月十一日 (周日)於高士德中國銀行對開的交通燈;八月二十五日(周日)於祐漢街市十字路口的交通燈;八月三十一日(周六)於三角花園近蓮峰學校對出的斑馬線上演,演出時間為下午三時至四時十五分,每次兩場,每隔十五分鐘一場,每場約半小時。  

駕駛者或行人違規 均可被處罰 根據《道路交通法》相關規定,行人在橫過車行道時,應注意來車的距離及車速,並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儘快橫過;而在裝有交通燈的人行橫道上,行人應遵守交通燈號的指示,若違反相關規定,可被科處罰款澳門幣三百元。同樣地,駕駛者須遵守交通規則,駕駛者在斑馬線不讓行人先行,可被科處罰金澳門幣六百元至二千五百元,累犯者則可被科處罰金澳門幣一千二百元至五千元,以及禁止駕駛兩個月至六個月。 行人和駕駛者都是道路使用者,大家都須遵守交通規則,共同營造一個安全暢通的交通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