屬民署部級單位 食安中心

2013-07-16

【特訊】食品安全法將於10月20日正式生效,民政總署將於同日設立食品安全中心,負責執法。 行政長官批示修改民政總署架構。食品安全中心屬民署的部級單位,下設管理規劃處、風險評估處和風險傳達處。管理規劃處主要負責研究食安政策,調查和處理食安投訴;風險評估處主要負責收集安全資訊,評估食安事故對公眾構成的風險程度;風險傳達處則負責發布食安資訊和發出食安警示等。 另外,民署化驗所亦將增加職能,包括檢測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