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公安局原副局長何靖 受賄600餘萬元被起訴

2013-07-20

【香港中通社7月19日電】中國廣播網19日報道,記者從深圳市檢察院獲悉,該院已於近日以受賄罪對廣州市公安局原副局長何靖提起公訴。 該案系廣州市檢察院反貪局偵查終結,由廣東省高級法院指定深圳市中級法院審理,廣州市檢察院於今年4月8日將該案移送深圳市檢察院審查起訴。 今年56歲的何靖,案發前任廣州市公安局副局長,曾歷任廣東省花都市、增城市公安局長、廣州市公安局白雲分局局長。檢方指控,何靖在上述任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其本人單獨及夥同其妻子黃某(另案處理)非法收受他人賄賂共計人民幣626萬元、港幣67.4萬元、美金1萬元。 檢方透露,何靖收受的賄賂,大量來自休閑娛樂行業的老板。由於何靖分管治安,許多特種行業的老板爭相與其『拉關係』、『求關照』。 何靖還屢次出面為涉案人員說情,從而收受賄賂。人事安排是何靖斂財的又一途徑。他利用職務之便,為其下屬多名公安民警在職級升遷、工作調動、崗位安排等方面提供關照,收受賄賂。染指經濟活動是何靖收黑錢的另一個重要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