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阻止學生遊行? 從6.30倒陳遊行看澳門公民教育(二之二)

2013-07-26

上回說到,澳門人應摒除遊行是不理性、不和諧的思想。筆者曾參與過不同地方、大大小小的遊行。如在台灣反核遊行中,遊行民眾發揮創意,高舉有特色標語,有的沿途大玩搖滾音樂,或穿上富創意的防核子幅射保護衣,或打扮成寓意核災的死神,氣氛輕鬆得猶如嘉年華,遊行民眾有「一家大細」、男女老幼,也有由老師呼籲下走出來的學生,在筆者眼前呈現的是一個持開放態度的、成熟的公民社會。   事實上,筆者觀察到那些坐言起行,願意在大熱天時,汗流浹背身體力行參與遊行的年輕人,比一般坐而論道的人更熱愛澳門、更願意承擔、更具濟世匡時的高尚情操。遺憾地,在現實中,肩負起培養具公民素質、具獨立思考人才的責任的辦學機構,從來對此話題避而不談,懼怕有學生出現在遊行隊伍中,影響校譽。最近,某中區教會學校把一名因病缺席交流團筆試的女生操行降至丙級。在見家長期間,老師則「溫馨提示」該位家長要多留意其子女在校外活動,類似暗示性言詞也曾對該生說過:「你要分清主次,在校外要低調啲。」細想之下,原來該生曾參與過兩次遊行,她也是某一活躍青年團體的成員,相信因而受到校方高度「關注」。該生在校內成績不突出,卻是一位活潑可愛、謙謙有禮的學生,品德並未至於是丙等操行。   根據《基本法》第二十七條──澳門居民享有言論、新聞、出版的自由,結社、集會、游行、示威的自由,組織和參加工會、罷工的權利和自由。《基本法》賦予了澳門人結社、集會、游行、示威的自由。而該生於5月1日身體力行上街支持發起團體,該團體以「教育」、「就業」和「住屋」三條軸線帶出訴求:「傳統的五月,是花開得最燦爛的季節,然而,我們沒有餘閑和心思去細膩賞悅。在這個陽光和煦的五月,我們再次上街了。社會充斥貪污腐敗、官商勾結、樓價高企、交通混亂、妨礙新聞自由、自然環境破壞。」頭腦稍為清醒的人,都知道澳門真實現狀。這一班年青人在「花開得最燦爛的季節」沒有去「行街食飯」、「睇戲拍拖」,而是走在酷熱的街頭,大汗淋漓,叫喊口號,高舉製作了好幾個晚上的標語,道出了澳門社會問題。這是人之為人的義舉,是具有良知的表現。在遊行過程中,也體現遊行人士守法、合作、理性的良好公民素養。5.1當天同樣是警方無理封路,同樣沒有指揮官出來回應市民及記者問題,安排幾十名警員全程錄影、拍攝,警員人數比遊行人數還要多,長長的人牆、鐵馬,根本是製造白色恐怖場景(在台灣反核遊行中,沿途幾乎找不到警察身影。)。     事實上,該生所做的是學校經常教導我們的東西:要做一個堅守正義、正直守法的人,要敢於對社會不公義的事情發聲,要幫助社會弱勢。學校也不應該只一味追求要培養出成績優異、「分數大過天」的學生,在校內外,也可尊重不同學生具有多元發展及興趣。該校辦校宗旨標榜「理智」、「慈愛」等理念,「『理智』,因為學生雖然心智未成熟,但卻擁有人的尊嚴,有權利按他們的年齡得到適當的解答。」,「每個孩子都是獨特的,每人有自己不同的潛能、性格、喜好、背景。我們因材施教。」。若然學校真心培養具「尊嚴」、具公民素養,誠意發揮各學生「不同的潛能」、尊重其健康的「喜好」,並「有權利按他們的年齡得到適當的解答」的人才,做到「因材施教」的教學原則,那麽,學生透過多反思,並用行動去認識社會公共議題,那又有何不妥當?是什麼原因導致學校以降操行這手段,抹殺學生透過這種良好渠道接觸社會議題?讓人狐疑學校的重點是否只關注校譽會否因學生遊行受影響!有否真心想培養出一批正直不阿、具獨立思考、批判思維能力的社會未來棟樑?   在這裏,學校為何不從教育學生慎思明辯的方式出發:「為何你要參加遊行?」、「你清楚遊行的訴求嗎?」、「你對澳門就業、交通、經濟等有何看法?」透過問題,引發學生獨立思考、深入探討。這才是學校對學生負責任的表現,而不是透過各種手段抹煞他們反思社會的機會,反而看似以保護自身尊貴校譽為重任。同樣地,在今次6.30倒陳遊行中,亦有不少中學生參與(筆者很佩服他們由下午到晚上全程參與),我擔心該校會否又巧立名目,高度「關注」那些參與遊行的學生。   公民教育不能紙上談兵,必須身體力行,在實踐當中學習(這等於教育下一代環保意識,就要使學生作出行為上的改變或生活上的實踐作為教學重點一樣)。成熟的公民社會並不能一蹴而就,過程當有瑕疵和需要檢討之處,然而,我們需要給予孩子這個提升及進步的機會及空間,不是抹殺他們學會如何做人、做事的權利。                                   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