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裝修小業主承包人工人須負法侓責任

2013-07-29

鑑於將有不少樓宇陸續落成入伙,政府呼籲小業主、裝修工程承包人及工人應依照法律相關規定進行裝修,為確保樓宇結構安全,裝修工程若涉及變更單位用途、面積或樓宇結構,更改單位出入口、外牆式樣或外牆門窗、供水或排水網的工程,或涉及大廈其它共同部分,必須按現行程序向局方申請核准工程計劃,獲發工程准照才可施工。 按照法律規定,一旦發現非法工程,除小業主外,裝修工程承包人及工人亦須負上法律責任,而大廈管理單位為着自身利益,也應採取較嚴格的門禁制度,對裝修工人發出臨時出入證及作出登記,以便發生問題時可以制止影響整幢大廈安全的行為和事後追查,而小業主亦應透過合同簽立責任條款,訂明不準作出上述違法行為及盡責對裝修工作作出監督,避免違法。如有疑問可向土地工務運輸局服務中心查詢,電話:8590 3800。                                     (由土地工務運輸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