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漢性侵智障女

2013-07-31

【 本報訊 】一名 內地男 子不理 會一名 智障女 子母親 的反對 ,堅持 與智障 女子交 往,並 乘女方 家人不在、及 女方不願意的情況下與之發生性行為,事後終被社工及女方母親發覺,報警將男子拘捕,控以「對無能力反抗之人性侵犯」罪名。 被捕男子姓李、三十九歲、廣東人、持通行證、經常來澳;案中女事主廿五歲、有輕度智障、夜校學生。  

女母反對二人交往 案情透露,兩人於本年三月中在一間餐廳邂逅,雙方並交換電話,之後李經常致電約女事主約會出街。當月下旬,女事主母親發現女兒與男子交往甚密,由於女兒有輕度智障,恐女兒受騙,母親於是反對二人交往,並要求李勿再找其女兒,但李不理會反對,繼續約會女事主。 本年四月某日,李拿著一份禮物,來到女事主位於荷蘭園區住所樓下,再致電叫她下來取禮物。女事主下來取禮物時,李又要求到她住所參觀,最終李成功入屋,當時女事主獨自一人在家,李則乘此機會,要求與女事主發生性行為,女方極不願意,但又不懂拒絕、也不懂反抗,最終,李強行與女事主發生了性行為。 女事主事後未敢將遭遇告知母親,至本年六月,女事主一次與社工會面期間,終向社工透露了這次遭遇,社工聽後大驚,即告知事主母親,並一同到司警局報案,據女事主表示,當時李有戴安全套。 司警接報後即展開調查,追緝李的下落,至前日,李再次經關閘入境,被司警截獲,但李否認有關指控,司警則指,根據口供和搜證顯示,證李觸犯「對無能力反抗之人性侵犯」,將之移交檢察院偵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