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30805號

2013年08月05日

星期一

立法會功能權限

2013-08-05

      第五屆澳門特區立法會選舉將於九月中進行,已有二十個獲確認的組別共一百四十五人參與直選(直接選舉),參加間選(間接選舉)則有五組十二人,各獲參選組別和候選人的資料已公開向外界展示,讓市民能知悉。  

新屆立會參選組別 破歷屆紀錄 新屆立法會選舉不論直選或間選,所參與的組別均破歷屆紀錄,上屆共有十六組參加直選,今屆增加了四組參選,而選民登記廿七萬七千多名,較上一屆的近廿五萬人增加超過一成。參選組別與選民人數的增加,相信是與新屆立法會議席增加有關,經過去年的公開諮詢後,當局以『廣大民意為依據』,以『2加2』方案增加立法會的議席,即直、間選各加兩席,故預料今年立法會選舉的投票人數會上升,直選會更加激烈。至於間選,因為只能由規定的範疇、被認可的團體推出的提名組別參選和候選人參選,在無競爭對手下,十二名候選人必然當選。 立法會選舉下月就舉行,各參選組別早已做好準備工作,彼等能否進入議會,則有賴選民支持,投下『神聖一票』,而選民在投票前,當然是要考慮到心目中的參選人,將來能否在立法會中為市民、為社會做實事──監督政府施政,維護社會公義,為市民爭取應有權益,至於立法會功能是如何的?選民應先知曉。 立法會又稱議會,是制定法律的政治機構,港、澳兩地區都稱此機構為立法會,而其他國家地區都將制定法律機構稱為議會,不過會分別是『國會』或『議院』,例如英國的『上議院』、『下議院』,美國的『國會』,又根據不同的政治制度,議會主要分成兩類,其一是議會制議會,政府內閣就是國會議員,另一類是總統制議會,議會與政府內閣各自獨立,澳門立法會就是後者。 議會的功能是負責制訂法律,在回歸前;澳門的政制是實施雙軌立法的,澳督可與立法會分享立法權,特區政府成立後,澳門立法會制訂法律的程序,是先由政府(行政會)或議員提出法案後,交由立法會小組委員會討論,在討論過程中,法案會不斷地修訂,最後在立法會大會獲得過半數支持就會通過。 新一屆立法會在增加了議席後,將共有卅三位議員,當中透過直選進入議會有十四名、在無競爭的間選下當選的有十二名、由特首委任的官委七名。立法會雖然有監督政府施政的功能,但其議會功能卻比不上其他國家的議會,因為基本法規限了立法會的職權,基本法第七十五條──『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依照基本法的規定和法定程序提出議案。但不涉及公共收支、政治體制或政府運作的議案,可由立法會議員個別或聯名提出,凡涉及政府政策的議案,在提出前必須得到行政長官的書面同意』,即是立法議員不可提出涉及政府行政和開支的任何建議政策的提案。 立法會的組成還未能體現現代民主,間選和官委長期主導了議會,任何法案動議只要間、官委議員不支持,便不會獲得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