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30805號

2013年08月05日

星期一

來自人民為人民

2013-08-05

『來自人民為人民』(DO  POVO  O  POVO),是澳門立法會於一九七六年八月成立時,用以表達立法會精神的雋語,或許有些議員不知道。 澳門立法會自成立以來便設有選舉制度,有經民意選出議員的議會,一直以來;透過競選進入立法會的議員,彼等在參加競選時,多以為市民服務作競選口號,至於在當選後能否真正為民服務,則還須市民和社會認同。 在澳門的政治選舉制度中,立法會的直選,被視為唯一可讓市民直接參與的選舉,有別於被人們標籤為小圈子選舉的特首選舉,因為只有此一選舉,一般市民才有投票權,只要是年滿十八歲的澳門永久居民,便可登記做選民,於投票時選擇你所選的候選人,故此澳門立法會選舉被民眾認為真正的選舉。 至於立法會的間選,雖然亦算是民選,但因為是間接選舉,一般市民無法參與,只有社團代表才可投票,更要是指定範疇的社團,其選舉制度亦與香港的功能選舉有別,並非由不同專業團體代表其業內人士參選。澳門立法會的間選是無競爭性的,例如新一屆的間選,有五參選組別共十二人競逐十二個議席,各候選人當然鐵定做議員,故被視為『強加民意的民選』。  

由一九七六年說起 澳門立法會的成立,源於一九七四年葡國『鮮花革命』後,葡國朝野認為澳門非殖民地,而是管治地,隨後於一九七六年三月頒布『澳門組織章程』規定,讓澳門可享有行政、立法自治權,並讓澳門成立立法會,有制定和審議通過立法的權限。澳門立法會於八月九日開始運作,當屆立法會共有議員十七名,其中六名由直選產生,六名由間選產生,五名由當時的澳督委任,即是官委議員。在新一屆立法會,雖然議席已增至卅三,但直選議員亦只佔四成,不足半數,真正民意實難在議會通過。 四年一屆的立法會,由七六年至今改變了不少,包括議席、選舉制度等,當然,回歸後是最重要的改變,在澳葡管治下的立法會共有六屆(一九七六至一九九九),特區政府成立後已運作了四屆,澳門立法會在成立以來其中最重大的一次事件,是於一九八四年解散立法會,當年立法會解散,是立法會成立至今唯一一次解散議會,令立法會的選舉起了重大的變革。   

高斯達解散立法會 在一九八四年之前,澳門立法會直選,只讓有葡國國籍的澳門居民參與,故在第一、二屆(七六年至八四年)直選產生的議員,絕大部分是葡籍土生,包括第一屆──宋玉生(Assumpcao)、費文安(Diamantino)、黎祖智(Rangel)、顧得烈(Guterres)、羅朗日(Noronha)、曹其珍。第二屆──宋玉生、費文安、歐若堅(Alves)、林綺濤(Ritchie)、華年達(Valente)、李安奴(Leonel)。八四年的議會解散,是因當年的澳督高斯達因為修改法令條文與立法會發生很大分歧,當屆的立法會主席宋玉生為此更往葡國『告御狀』,後來葡國總統同意澳督解散立法會,同年的立法會選舉,選舉權便開放與不具葡籍的澳門居民,所有合資格的居民都可登記做選民,直接參與立法會選舉投票,讓普羅市民能參與政治選舉。 澳門立法會選舉,過往直選採用漢狄比例計算法,把參選組別所得票數除一、二、三、四,所得的票數分配於第一、二、三、四候選人,如此類推,按票數數量與其他參選組別爭得議席,直至澳葡管治時期的第四屆立法會(八八至九二年),以民生為主打口號的『澳門友誼繁榮協進會』,高票取得三席,傳統社團大敗後,當局修改了選舉規章,立法會直選計票採用獨有的『改良漢狄比例法』,票數除法為一、二、四、八升級,此後再沒有組別可奪取三席。  

改良漢狄比例計票難贏三席 在澳門回歸後,新屆是特區政府第五屆立法會選舉,去年修改了選舉法,直、間選各增兩席,官委議席不變,有不少新團體組織參選,眾多參選團體中,只有新澳門學社分折三組參選,在改良漢狄比例法下,且看有否新團體能奪議席。無論何組別可取議席,市民只望獲選議員,能真正『為人民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