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新澳門批選管會政治審查

2013-08-23

【本報訊】新澳門學社強烈不滿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政治審查,損害參選組別的言論自由和公眾的知情權。新澳門學社理事長周庭希表示,若他們的政綱──陳麗敏下台和徹查何厚鏵──最終不能刊印在政府的政綱概要內,而其他組別的政治訴求卻能刊出的話,便會向檢察院舉報選委會違反選舉法,若罪成的話,可處三年刑期。 新澳門學社昨日向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遞信 (見圖),抗議該委員會拒絕撤回政治審查參選組別「自由新澳門」的政綱。「自由新澳門」的政綱提出:「陳麗敏必需因長期工作無能而問責下台」及「全面徹查前特首何厚鏵任內倘涉及之不正當利益或違法行為」,卻遭到選委會刪除,理由是它們屬於「政治訴求」而不是「政治綱領」。 新澳門學社理事長周庭希表示,選委會的決定損害參選組別的言論自由和市民的知情權。新澳門學社認為:「政綱上所有言論若非有 (企圖) 煽動他人或本身觸犯法律,均應該在尊重基本法賦予之言論自由權利的前提下,予以刊登,其後一切之政治責任亦應由該組別自行承擔。」 「選委會主席葉迅生的決定是不負責任的,他說:不同意可到司法機構上訴。但是,有司法途徑作最後解決,不代表行政機關可以亂來。」周庭希表示,現在沒有資源和時間提訴,但是,他們會事後追究,他說:「如果在將出版的政綱概要內,其他組別有政治訴求,葉迅生和選委會違反選舉法第一百五十五條:不公平對待競選組別,刑期為三年。」  

去屆多組別亦有提政治訴求 昨日,新澳門學社也展示去屆立法會選舉的十多個參選組別的宣傳單張,並指出,它們都是含有「政治訴求」的,但是,去屆的選委會沒有強行刪除它們。例如:爭取二零一九年普選特首、繼續追究上屆政府貪污腐敗、爭取兩警合併、爭取勞工權益、促使政府打擊物價壟斷等。 「『政治綱領』不只是從政者或團體、組織在政治上的指導方針和發展方向,更有包含提出『政治訴求』之必要,即說明其日後之政治任務和相關的要求,政綱方可被完整呈現。」新澳門學社認為,選委會切割兩個本來密不可分的政治元素,對「政治綱領」的狹隘理解,暴露其對政治的認知是相當匱乏的,也令公眾難以放心,把這四年一度的政治活動之統籌工作,交予選委會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