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監察討論保護動物法

2013-09-04

【本報訊】有參選立法會選舉組別昨舉行論壇,討論本澳遲遲未立法保護動物的原因及遇到的問題。與會嘉賓除認為政府應盡快立法外,亦應趁逸園賽狗場牌照將於二零一五年到期的時機,強制投標公司加入保障動物權益的條款。 參與立法會選舉的第七組「公民監察」昨傍晚在塔石廣場舉行論壇,由該組第一候選人林玉鳳、香港民間救助動物團體「9狗街坊」幹事謝曉陽、文化工作者朱焯信及寵物業者吳北夫主講。 於本澳土生土長,現在民間救助動物機構服務的謝曉陽表示,立法原意在於尊重及善待動物的生命,明白「眾生」的意義。而本澳在立法時,遇到的難題在於如何定義「動物」。以香港為例,動物是人的私人財產,但不代表有主人的動物才是動物,即使地盤及流浪狗都算是動物。 而朱焯信稱,社會就立法保護動物已有共識,現只在於技術及細節上如何理順。本地寵物業者吳北夫坦言,現時業界不欲就立法表達意見,因為業界深恐立法後,在運送過程,或餐廳屠宰方法上會否踏中法律的地雷。 林提出,逸園賽狗場的牌照將於二零一五年到期,故政府應強制有意經營的公司在條款中,必須加入保障動物的條款,例如讓動物有適當的作息,退役後可領養,而公司亦應將部份收入撥入動物保護基金。此外,公司運作亦應全面透明,讓市民判斷公司對待動物是否合理,全面監察公司的日常運作。 與會嘉賓在總結時,均贊成政府應利用牌照到期的時機,責成經營公司改善動物生活的條件,增加透明度,讓市民全面監察;而民間就繼續用理性及具體的工作向政府施加壓力,促使政府從速立法,讓本澳最低限度在保護動物方面有法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