劃票間… 布簾的疑惑

2013-09-09

【本報訊】以往兩屆的立法會選舉投票站的「劃票間」,是不設置布簾的,但是,由行政長官崔世安委任葉迅生當上今屆選委會主席後,決定恢復設置布簾。若選民被迫在此「劃票間」使用手機拍攝選票和肖像,拍攝、上傳、刪除相片可在十秒完成,近乎沒有證據。理工學院副教授蘇文欣認為,不一定需要設置布簾。 本屆的立法會選舉「劃票間」設有布簾,已有傳媒擔心,涉及賄選及脅選的選民,將在「劃票間」內使用手機拍攝選票和肖像,直接向行賄者和脅迫者交代。事實上,香港早多年前已移除該布簾,然而,本澳還要較香港先行,早在二OO五年的立法會選舉開始,連續兩屆,「劃票間」是不設布簾的。  

蘇文欣認不需設布簾 澳門理工學院公共行政高等學校副教授蘇文欣認為,不一定需要設置布簾。他指出,使用手機拍攝選票需時約十秒,過程是拍攝、透過互聯網上傳照片給指使人、刪除檔案,近乎沒有證據,而且很方便。或許,選委會考慮了多個因素後,才決定設置布簾,但是,始終應以公義為先。 蘇文欣認為,選委會很多決定 (如:的士車身廣告等) 都是很遲才推出的,候選組別根本沒有時間和人力資源反應。此外,選委會發揮不了阻嚇作用,如同一個足球比賽的球證,既沒有哨子,也不追著足球跑,只是坐在球場旁,無論是其中一方的隊長投訴,或另一方的隊長辯駁,球證的回覆都是一個字:「哦。」 公眾已覺得,選委會似乎是在投票日 (九月十五日) 後才處理投訴。蘇文欣表示,若當選者真的違法,以後可以「被拉下馬」,但是,當選者往往是違規,而且不太明顯,「被拉下馬」的機會微乎其微,這導致競選組別從事違規活動時,抱著一種心態:「做就做,不用理它 (選委會)。」 除了候選人抱著「過咗海就係神仙」的心態外,選委會稍後將會解散,其委員會否不被追究?蘇文欣說:「如果我們這樣看政府的委員會,真是『陰功』!但是,我最怕可能是:有一點兒,做一日和尚敲一日鐘,(到時) 我都不是和尚,『話知你』。」實情是否如此?他補充,委員可能有「完咗件事就算」的心態。 今次是第五屆立法會選舉,已有相當經驗,且有完備的記錄文檔,為何現時的選委會工作如此粗疏?蘇文欣稱:「官僚架構組織的特點就是有檔案,只要找出和跟從以往所做的,是不會錯的,也不會做多。...... 我都在問,為何 (今屆) 不是如以往一樣?當然,不一定一樣,但是,有些經驗是可取的,為何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