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法官准許男嬰 保留「彌賽亞」名

2013-09-24

美國田納西州法院法官裁決,該州一名男童可以保留他的名字「彌賽亞」(Messiah),推翻今年八月當地法庭的裁決。 據報道,田納西州科克縣法庭的法官福蓋蒂裁決說,兒童贍養費裁判庭上月的裁決違反憲法。當地兒童贍養裁判庭的女法官巴柳上月作出的裁決,把七個月大的男嬰「彌賽亞‧德肖恩‧馬丁」的名字改成「馬丁‧德肖恩‧馬丁」。 巴柳說,只有耶穌基督才是唯一的、真正的彌賽亞。所以德肖恩用這個名字,可能被理解為冒犯,更可能給他未來的生活帶來許多麻煩。 根據美國社會保障局的數據,去年全美國有超過七百名嬰兒取名彌賽亞。 基督教把耶穌基督稱為「彌賽亞」,而猶太教把「彌賽亞」視為猶太人期待降臨的救世主。在字典裡「彌賽亞」的詞義對任何宗教信仰或無信仰的人都是「救世主」或「解放者」。 但巴柳的裁決卻讓小彌賽亞的父母吃驚,她下令把孩子的名字改成馬丁‧德肖恩‧馬丁。巴柳說,把一個孩子命名彌賽亞,是給作為人類的他加上不必要的重負,這個重任他是不能履行的。 美國威斯康星州的一個「不受宗教限制」組織為此事投訴巴柳。 在本周的上訴聆訊中,福蓋蒂法官裁決說,把男嬰父母為他取的名字改成馬丁沒有法律依據。福蓋蒂法官還說,巴柳的裁決違反了美國憲法對政教分離的承諾。他最後下令男嬰的名字改成「彌賽亞‧德肖恩‧麥克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