鋪租有價 慈善無情 只怪社會不怪誰

2013-10-07

到了風光攝影電業行的最後日子,劉華樂在店舖外貼上標語:「慈善會慈善嗎」、「無條件收鋪」、「善心何在」等。那裡所說的慈善會,就是鏡湖醫院慈善會。劉華樂展示古舊的租金收據指出,店舖原是三街會館的,之後轉到慈善會名下。他之前估不到,慈善會最終收回店舖,而且不獲任何補償。 翻查二O一一年的報道,鏡湖醫院慈善會理事長馮志強表示,該會將逐步回收由善長捐出的物業,修繕後將把租金調升到市場水平。他說:「十萬元租用 (店舖),不一定用來開照相舖。現在很多錶行 (的商品),遊客購買一隻 (手錶) 要十多萬元,這才叫盈利。你賣些不能盈利的東西,有何用?當然負擔不起租值!社會要進步,不能停滯不前。總是優惠你,是不可能的!」 當時,記者詢問:慈善會的資金充足,但是又要加租?馮志強稱:「這沒有問題,給你多些錢,會否不開心?」二O一二年,他又向傳媒指出,慈善會擁有很多由善長捐出的物業,每年收取約二千萬元租金,他也表示,當物業價值 (如位於步行街、商業區的) 超出市場,便會變賣。 「慈善會管理物業,我們都要看時機,賣最好價錢,這是很合理的。如果我們攬著這些物業,永遠都是物業,還要維修、保養、破爛、危樓……」馮志強說:「如果你給超高價,我們也會脫手賣給你,這是很正常的。我們取得現金,在經濟低迷時,我又可吸一些貨。買賣這件事,大家都明白的。高價就賣出,低價就購入,有甚麼不好,又不是放進口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