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審存兩大懸念 薄熙來提出上訴

2013-10-10

【香港中通社10月9日電】中國新聞網9日報道,著名歌唱家李雙江之子李某某等五人強奸案9月26日公開宣判,被告人李某某犯強奸罪被判有期徒刑十年。9日,李某某律師陳樞發表聲明,稱雙方合同履行期限已到,自己不再承辦本案。 李某某等五人涉嫌強奸一案自發生後引發公衆關注。北京海澱法院9月26日上午對該案公開宣判。法院以強奸罪分別判處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10年;王某(成年人)有期徒刑12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魏某某(兄)有期徒刑4年;張某某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魏某某(弟)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 9日,律師陳樞發表正式聲明,稱9月26日一審判決後,第二天他即向李某某方提出:由於雙方簽訂的一審委托律師合同履行期限,是至法院裁決下達日止,為受托律師履行完畢,因此他已履行完該委托律師合同。而且希望對方不要把他作為上訴律師的考慮人選。 作為李某某律師,陳樞自稱『勤勉盡責』,『以自己并非聰慧的心智努力為委托人提供了力所能及的法律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