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組終拆廣福祥通天僭建

2013-11-01

【特訊】政府『非法工程跨部門常設拆遷組』(下稱『拆遷組』)昨日展開行動,陸續清拆一批位於廣福祥花園第一座的僭建物,共涉及5個單位。有違法人為達到增加使用空間目的,除在面向街道的樓宇外牆安裝花籠外,更在通天位置以花籠或以地台加頂蓋的方式,將整個通天封閉,導致不少樓層的洗手間無法透氣,臭氣互通,嚴重影響衛生。違法人不但置鄰里權益於不顧,佔據不屬於自己的地方,更嚴重危害公共衛生及防火安全,漠視法紀,行為自私。 儘管今次行動需要在天井及外牆搭設棚架拆除僭建物,過程較複雜及費用較大,但亦無阻政府打擊非法工程的工作。政府強調,對一些負面影響大,尤其破壞環境衛生、妨礙消防及損害其他住戶權益的僭建物,會列作優先處理,絕不鬆懈。市民切莫心存僥倖,否則只會得不償失。  

封閉通天導致樓下無法透氣 『拆遷組』今次展開行動清拆的僭建物一共有9組,共涉及5個單位,均位於勞動節大馬路廣福祥花園第一座。土地工務運輸局於年前接獲多個投訴,指有人在10樓A、B座單位洗手間作透氣用途的通天位置,緊貼單位窗戶安裝金屬欄柵,其後更置放鐵板及瓷磚等物於欄柵之上,形成地台,將通天封閉。該樓宇的A、B單位各有兩個獨立洗手間,均透過通天透氣。住戶反映,自從10樓A、B單位將通天封閉後,下層單位洗手間無法排氣,臭氣倒灌,為生活帶來極大困擾。 土地工務運輸局派員調查,除證實10樓有關情況屬實外,尚發現4樓及13樓A、B單位的通天窗戶位置,亦同樣存在僭建物,其中13樓兩單位僭建物為花籠,而4樓則是有金屬頂蓋及磚牆的僭建物。同一時間,局方人員亦發現上述6個單位,面向街道的外牆上,均有程度不等的非法工程,包括花籠及花架等。即連同外牆及通天,6個單位就有12組僭建物。  

拆卸工作複雜無阻政府決心 局方隨後開立卷宗跟進,並作加急處理。另一方面,衛生局派員檢查,進一步證實有關封閉通天的僭建物對公共衛生構成影響。基於有關非法工程違反《防火安全規章》及加大了公共衛生風險,符合優先處理準則,局方於去年8月刊登預審告示展開聽證程序,並於10月刊登最終告示。 期間,只有13樓兩單位業主跟局方接觸並進行答辯,有關人士經局方人員講解,均認識到通天作用及僭建對其他住戶構成的影響,已自願清拆了通天僭建物,而A單位態度誠懇,守法將外牆僭建物拆除,可惜B單位仍未拆除外牆僭建物。至於4樓及10樓單位違法人一直沒有現身,未配合政府自行清拆僭建物,罔顧法紀,漠視他人利益。基於完全執法原則,政府決定今日採取行動,清拆餘下的9組僭建物。 由於涉及樓宇外牆僭建物,故政府在此次行動中,分別採用搭棚及架設鷹架的方式,抵達有關僭建物位置進行拆卸工作。尤其通天的尺寸只有三平方米左右,需要由天台往下搭棚,工人再爬下清拆僭建。由於過程較複雜,但亦無阻政府的清拆工作。估計工程費用較大,完成工程後,政府將向違法人追收清拆費用。  

政府籲拆僭建改善鄰里關係 政府強調,打擊僭建工作絕不鬆懈,雖不會『一刀切』,但會以『先後緩急』的方式處理,凡屬新增或翻新個案、危害所在樓宇結構安全、僭建物本身殘危、塞渠漏水、影響公眾衛生和影響防火安全的個案都會優先處理。至於僭建物種類、樓宇類型或所在地區則不是優先處理的評定準則。 以今次為例,違法人不但使用較惡劣的方式加設僭建物,在其他住戶投訴及政府三令五申之下,仍無動於衷,負面影響大,最終需要政府出動人力物力拆除有關僭建物,行為極度自私。除罰款外,政府亦會追討違法人相關費用。政府希望市民引以為戒,呼籲市民不應霸佔不屬於自己的公共地方,若歷史原因曾作出有關行為,也應正視環境衛生問題,改善鄰里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