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江永7領導子女親屬 違規進入事業單位被清退

2013-11-18

【中新社長沙11月17日電】 (記者 李俊傑 唐小晴)就媒體報道的湖南江永縣相關領導子女親屬在工作調動中存在的違規行為,江永縣官方17日向中新社記者透露,經調查核實,決定對黃某、聶某等7名因未經招聘程序違規進入事業單位的職工予以清退。 媒體報道稱,被舉報的江永縣多名官員子女大多是在近3年進入行政或事業單位,且此前沒有參加現單位對應崗位的省、市、縣統一招考。他們進入現單位,大多是通過工作調動。 對此質疑,江永縣官方通報稱,該縣高度重視,當天即組織召開縣委常委會議,對媒體所反映的問題及干部人事、機構編製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進行了認真研究,並責成干部人事和機構編製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迅速派出3個調查組分赴外地有關單位調查。 官方稱,經核實,涉及領導子女親屬工作調動的實為10人,其中唐某、蔣某、張某等3人符合事業單位工勤人員招聘相關規定,屬正常的人員調動;黃某、聶某等7人未經招聘程序,違反了原國家人事部6號令《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經干部人事和機構編製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研究,並報該縣編委會、縣委常委會研究決定,對上述7人予以清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