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 12132號
2019年05月09日
星期四
旅遊市場秩序不容忽視 解決非法導遊問題
2019-05-09
【正論 】二零一八年全年參團到澳旅客人數共九百零九點六萬人次,比二零一七年上升百分之五點五。自港珠澳大橋開通後,本地導遊業界經常反映,非法導遊倡獗,嚴重影響業界生計。奈何,旅遊局指,由去年十月二十四日至今年三月三十一日,只收到七宗涉及非法導遊的投訴,局方在關閘口岸一百六十四次巡查、港珠澳大橋澳門口岸三百零五次巡查和在大三巴八十九次巡查中,未有成功檢控非法導遊個案。究竟是不存在非法導遊?還是導遊業界過份敏感,將自行組織來澳的鄉親們、朋友們、同事們,在一個較有領導能力人帶領在澳門參觀、觀光這些民間聯誼活動,誤當作聘用了非法導遊?
導遊業界及旅遊局反映,非法導遊取證困難,相關來澳旅客與當地旅行社所簽署的消費合約中,列明為自由行,在關閘口岸集合及解,現行「旅行社及導遊」法令中,沒有規定集體來澳遊玩的自由行活動需要由本地持牌導遊或接待員接送,再者,旅客們都夾好口供,即使有同一色樣的服飾都齒口否認是旅行團。他們成群成隊集體乘撘巴士或發財巴,執法人員可以以何將之訂罪?!事件正好反映出,有人存心利用漏洞,窺避法律,旅遊局要擦亮眼睛,洞悉漏洞,見招拆招。
這些集體遊澳情況,不只影響到本地導遊業界或地接社生存空間受到壓縮,對公共交通也造成壓力,一團數十人,佔用整架大型巴士,攪亂正常巴士發車安排;由於沒有持牌導遊的景點講解,道聽途說,可能會接收錯誤的旅遊諮訊,令澳門旅遊形象受損。旅客也應思考, 在澳遊覽期間,沒有經旅行社購買旅遊保險,發生意外或財物遺失,需要個人承擔。旅客可能在不知情下,被當地旅行社為節省澳門地接社安排的交通和導遊服務費用,背後存在不少風險和社會成本。
立法會公共事務跟進委員會上月(四月)的會議中,邀請旅遊局出席,探討非法導遊問題。委員會建議,使用接送員的法律對此情況作出規範,旅遊局會上回應將會研究有關建議。旅遊業是本澳經濟支柱之一,旅遊局考慮如何舉辦具吸引力的活動吸引更多客源外,對於旅遊市場的秩序也不能鬆懈,打擊非法導遊,不容再拖,應及早找出對策和有實際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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