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聯回應街市及小販管理

制度法公眾諮詢總結報告

2018-11-27

【特訊】日前,民政總署公佈了有關《公共街市管理制度法》及《小販管理制度法》公眾諮詢總結報告,其中報告回應了在諮詢期間,社會大眾較為關注的項目,包括租賃期限以及續期的次數。身兼中區社諮會副召集人的婦聯副理事長袁小菱期望當局能夠繼續聽取社會意見,完善本澳各項市政設施建設及管理,為澳門市民提供優質、便利、舒適的購物環境,亦確保街市與小販經營者能夠繼續更穩定、更積極地經營。

扣分制能提高從業員積極性

袁小菱表示,優化街市以及小販管理,對本澳社會以及經濟發展有著積極作用。今年初,特區政府就《公共街市管理制度法》及《小販管理制度法》開展了公開諮詢,期間婦聯就著諮詢文本中的各項內容,透過不同渠道方式向市民大眾收集意見,並將資料匯總向有關部門遞交了意見書。早前,民政總署公佈了有關公開諮詢的總結報告,在報告中回應了市民針對諮詢文本中各項內容所提交的意見,希望當局能夠盡快開展相關立法工作,並不斷聽取社會意見,完善各項內容,包括休業、建立競爭進場機制等,以配合本澳街市運作。

她指出,其中社會大眾較為關注的「3+3」(即設定三年攤位租賃期並可續期一次以及休業)租賃續期建議,總結報告中提到考慮到社會各方的意見以及對離場後的憂慮,將不採取諮詢文本中只可續約一次的建議,透過引入違規記分制度,經營者只要在三年的租賃期內違規計分未達上限者,可獲下次的租賃續期。從營運角度來看,街市及小販在經營前期所需投入大量人力、物力,營運經驗、客源亦需要日積月累。現時,民署考慮配合扣分制,採用三年內違規計分未達上限的方式續期,建議有關部門在立法過程中,需要細心研究扣分制度中的各項標準以及項目,並且持續加強巡查、監督,有助能夠有助市販以積極、良好的態度經營下去,更重要是令表現良好的檔主能得以續存。

改變街市傳統形象引年輕人光顧

袁小菱又指出,諮詢文本中建議設立兩年期的租賃權或准照移轉過渡措施。由於社會上大部份聲音認為兩年的過渡期不足夠,總結報告中建議適當調整過渡期。現時本澳大多數的街市經營者年齡超過五十五歲,其子女大多正值青壯年,短時間內未必願意投身行業,她認同當局調整有關過渡期的規定。另一方面,考慮到傳承的問題,尤其澳門作為美食之都,許多傳統美食都隱藏於街市之中,因此,建議研究按照原承租人或准照持有人的年齡採取不同移轉措施,若承租人或者准照持有人年齡超過一定歲數的經營者,可延長過渡期限到五年或以上,讓一些年齡較大,但仍有能力並積極經營的長者繼續發揮所長,繼續貢獻社會。最後,她希望當局透過不同方式,美化並提升街市環境質量,改變社會對街市的傳統形象,活化成能吸引年輕人光顧、進場的現代街市,避免街市日後出現斷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