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亂拋煙頭惹禍

2019-06-20

【本報訊】一名本澳男子涉嫌亂拋煙頭,燃著雜物並波及一輛停泊的電單車,司警調查後將案列為縱火案,並拘捕拋煙頭男子,落案控以縱火罪。

被捕男子姓譚、六十歲、清潔工。案發於上周一中午,一輛停泊新口岸佛山街路旁的電單車車底突然著火,車身多處受損,車主報稱損失八千元維修費。

司警以縱火案跟進案件,搜證發現電單車底部有多個煙頭及一些紙皮,調查亦發現,在案發前,有一名男子在電單車旁吸煙,疑與案件有關,懷疑有人將未熄的煙頭亂拋地上,大風將煙頭吹至電單車車底,燃著車底的紙皮,導致火警。

司警調查後掌握拋煙頭男子譚某的身份資料,前日到譚住所將其拘捕。譚供認當日曾在現場附近吸煙,強調有將煙蒂放入煙灰盅,但沒有注意有否將煙頭弄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