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建築文化交融
2019-07-29
亞洲地區的騎樓建築文化,大多與曾受殖民管治有關連,除新加坡、馬來西亞地區外,香港、澳門和台灣地區的騎樓建築,亦因曾受殖民管治而影響,騎樓建築,可說是政治和歷史文化另一種體現。
於十八世紀時,英人在亞洲的殖民管治擴張,把英人喜愛將房屋屋簷加闊的建築,擴大外廊以擋陽光的樓宇設計,融入包括新、馬等東南亞地區,令東南亞地區的騎樓建築流傳至今。且在十八世紀時,清政府進行鎖國政策,僅保留廣州珠江粵海關作為對外通商港口,因此當時廣州的洋商,集中在對外商特許的『廣東十三行』地區內(十三行指十三洋行,又稱十三行街),當時此區因華洋商合作的環境下,不少建築物都有類似東南亞地區的『店屋』,以利營商。在鴉片戰爭後,英人將騎樓建築文化引入香港,隨後又在廣州興起,並傳入廈門等華南地區,故此香港與廣東地區和福建地區的騎樓建築文化相若,此與英人的殖民管治時期引入的建築文化有關。
英人引入華南地區
在台灣,因地區雨多,日照時間較長,因此過去各城市、鎮的建築物多有騎樓,台灣人稱之為『亭仔跤』或『亭仔腳』或稱『店亭下』。台灣的騎樓文化,也受到日治時期的影響,雖然台灣很早已有騎樓建築,而在日治時期日本人更力推此類樓宇建設,且延續至今。台灣不少舊區的騎樓建築,會與毗連建築物高度或空間不協調,此因早期建築法規欠佳導致,且台灣的騎樓空間的使用,與港、澳地區和新、馬地區有別,除了商舖在騎樓空間擺設攤位營業外,更多的是堆放雜物及停放電單車,造成行人不能在騎樓空間通行,有到過台灣旅遊人士,相信都會遇到這種情況。
台灣的騎樓建築政策,原意是讓地主讓出非屬於可建築面積的空間,作為公用通道,而地主可獲得更多建築面積,但因管理制度欠佳,和缺乏配套設施,導致騎樓空間多被業主佔用,或擺放車輛,行人難以通過。
台灣騎樓建築受日治影響
至於澳門騎樓的建築文化,與其他上述地區有所不同,澳門是亞洲最早有歐洲人定居的地方,十七世紀已有葡人在澳門居留,亦將西方的大屋外廊建築特色帶來澳門,在十九世紀,澳葡當局已要求一些建築物有拱廊式的騎樓,尤其是新開發的地段,故此當時在內港海傍一帶,以及南灣區、新馬路等地區所建樓宇,多是有騎樓的,例如河邊新街、司打口、下環街、沙梨頭的樓宇,多是有騎樓的建築物,大多數有騎樓的建築物,是結合了商、住功能的『店屋』,樓上是居所,樓下是店舖,這些澳門早期的騎樓建築,現仍零散存在一些舊區內,包括現時已改成為『沙梨頭圖書館』的建築物,以及新馬路區連貫的舊樓,而在河邊新街一區的舊騎樓建築物,則較為特別,是拱形式的騎樓。當年是連貫成『騎樓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