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更公司已申請批地建置換房

2019-07-30

林金城(右二)表示都更公司已向政府申請興建置換房土地

【本報訊】第二階段申請購買置換房由即日起至八月十六日截止,第一階段置換房申請中,收到一千六百八十六宗申請,目前餘五百零七個具資格單位未作出申請,澳門都市更新股份有限公司及協助登記的市政署提醒合資格申請人,逾期未作出申請者將喪失資格。澳門都市更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主席林金城表示,在第二階段申請結束後,將會按申請的數目對有關項目展開設計,項目還會包括部份暫住房單位。他希望,今年內會有確定性的設計資料。

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市政署及都更公司昨舉行新聞發佈會,介紹第二階段申請購買置換房安排。

第一階後已完成一千六百多置換房申請

根據法務局的資料,獲編排辦理申請的合資格單位共二千七百九十個。第一階段登記(六月十七日至七月二十六日),已完成一千六百八十六宗置換房申請,未曾提出申請的合資格單位有五百零七個,約佔合資格單位總數的百分之十八,其中超過一百個已預約第二階段登記申請,市政署將會繼續協助都更公司,由七月二十九日至八月十六日,於政府綜合服務大樓接收第二階段的申請。林金城表示,第一階段的登記數量比預期好,都更公司對登記的數字感到滿意。據瞭解,目前仍有一部分人因為種種原因沒有登記,例如外出旅遊不在澳門,或因工作時間關係未能安排在第一階段登記,希望該部分人士盡快於第二階段辦理申請,按照法律,逾期未辦理人士將喪失購買置換房的資格。

由於有部份原海一居樓花購買人與政府進行訴訟,其會否喪失申請資格?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高級技術員趙淵表示,相關人士依然可以進行申請,其申請程序會被中止,直至司法機關作出確定性判決,若申請人勝數獲政府賠償,其購買資格將會喪失,若敗訴而沒有獲得政府賠償,將會重啟其申請審核。他重申,置換房制度及相關法律是解決一般由於土地批給失效而受影響的樓花購買人,非單為海一居事件而設。就有樓花購買人未有作出登記而沒有申請購買置換房資格,他稱,原海一居P地段承批人(保利達)於二零一五年已向樓花購買人發出進行樓花登記申請信函,但該土地批給已失效,原土地承批人失去該土地開發利用的權利,故其與小業主之間不再產生任何法律效力,有關樓花單位不存在,所以樓花購買人在現在和未來都無法為相關單位進行物業登記。

林金城透露,都更公司於七月初向特區政府作出土地利用申請,待第二階段申請結束,當握了實際數目後,將會按申請的數目對有關項目展開設計,項目還會包括部份暫住房單位和加入部份社區設施。由於項目要經過城規會、工務等多個部門審批,他未能掌握具體時間表,希望今年內會有確定性的設計資料。

他補充,截止申請後三十日內將書面通知所有已登記的申請人,其購買置換房的申請被接納,拒絕或中止處理。置換房將按私人樓宇標準興建申請人無需交定金,申請被接納即表示都更公司承諾售賣置換房。置換房建好之後,被接納的申請人可以進行選樓。根據第八九/二零一九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七條規定,置換房的實用面積參照申請人預約購買的在建獨立單位的實用面積,兩者之間相差最多為原在建獨立單位實用面積的百分之五。有關置換房的規格將按私人樓宇標準,並配合城市發展,優化居住環境質素的需要。他多次重申,置換房單位是「不錯的單位。」

被到城規會與都更公司的合作,林淵認為,都更公司處於成立之初,需要建築、地產、都更等方面專業人士協助,相信都更公司吸納該部份專業人士,有助推動都更公司運作。他又指, 除內部監察委員會,還有相應的運作和成員迴避制度。相信未來都更公司與都更會合作,是一個好的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