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靜儀向勞工局反映澳亞員工被拖糧事

2019-08-02

李靜儀與工聯權委就澳亞衛視欠薪拜會勞工局

【本報訊】議員李靜儀及工聯權益委員會主任李從正、服務中心幹事朱穎新等,昨午拜會勞工局,反映近期收到多宗欠薪個案。李靜儀指,《勞動債權保障制度》應作出檢討,進一步完善欠薪墊支的機制,當僱主並非結業,清算或宣告破產之情況而又長期不支付久薪時,應有適當機制確保僱員可以及早獲墊支相關欠薪,由當局盡早追回欠款。

李靜儀反映,近月收到多宗涉及欠薪個案,包括今年四月,有過百名澳亞衛視本地及外地僱員求助,指二月開始被拖糧,員工被拖欠薪金數目由兩個月至半年不等,勞工事務局知悉事件後有介入處理,無奈欠薪情況持續,只有部分僱員,例如新聞部前線人員獲發還二月份和四月份薪金,至五和六月份再次被拖糧;儘管這幾日有部分員工獲發還六月份薪酬,離職僱員仍沒有收到還款,追討無期,員工曾嘗試申請債權墊支基金預支部分欠款以應急養家,局方回應 「僱主並非執笠破產」而不予批准。她期望,勞工事務局能夠繼續積極處理澳亞欠薪事件,協助在職及離職員工追回欠款。另外,有建築業僱員反映,公司結業而被拖糧,到勞工事務局求助,希望獲欠薪墊支,不過超出了法例規定期限(終止勞動關系四十五日內)而不獲接納。

李靜儀指,事件凸顯兩大問題:一,《勞動關係法》對欠薪僱主的處罰過於寬鬆,只要個案移送法院前清償所欠款項,甚至無須按規定繳付二萬五千元至五萬元的罰金,違法成本低,間接縱容僱主違法或拖慢解決進度,無法及早為僱員有效追回欠薪。她建議盡快修法,調整目前在勞工局處理整個階段均不予以罰款的規定,並加重欠薪拖糧的罰則,遏止欠薪情況。二,建議積極探討透過勞動法律的修改等,進一步加強欠薪行為的跟進及完善追討機制。尤其須加快追討程序,完善欠薪墊支機制,避免惡意欠薪企業可藉債權墊支機制逃避應有的薪酬支付責任,濫用公共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