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司自認成功化解危機

拒絕市民集會默站非政治審查

2019-09-04

黃少澤:司警在八月十九日於議事亭前地周邊截獲三十名人士,部份統一穿白色裇衫 (資料圖片)

【本報訊】保安司司長黃少澤表示,香港沒有權力或監督機關證實或認定香港警方過份使用武力,卻有澳門市民以反對香港警察使用過份武力對付香港市民為主題,發起在議事亭前地集會,這就是挑釁、冒犯、誹謗。對於指控警方進行政治審查、製造白色恐怖的說法,黃少澤不予認同。又表示,情報指有團體計劃組織數十人到場反對非法集會,警方當晚成功化解了可能出現的衝突。

上月,有市民計劃在議事亭前地發起默站聲援香港人;然而,治安警察局不予容許。昨早,保安司司長黃少澤出席上半年罪案統計及執法工作數據簡報會。記者提出很多關於不容許集會的問題,簡報會罕有的長達兩小時。對於上述問題,黃少澤早有準備,在記者提出問題後,口頭作出補充說明,並向記者派發文字版本。

黃少澤表示,在警方作出不容許集會的決定前,沒有任何香港的權力或監督機關 (警監會或法院) 證實或認定香港警方過份使用武力;反之,香港法院已經對部份涉嫌犯罪及被捕的示威人士採取拒絕保釋等措施,也發出機場集會臨時禁制令等司法決定。續稱:「因此,使用這個主題 (反對香港警察使用過份武力對付香港市民) 在澳門組織這麼一場示威是對 (集會) 權利的濫用。」

指集會主題已認定港警過份使用武力

黃少澤解釋,第一,那主題已經直接設定前提:「香港警方過份使用武力」;所以,該活動涉嫌有誹謗的性質,並具有很大的煽動性及冒犯性,本身已經違反刑法的規定。第二,主題在一定程度上間接設定另一前提:香港示威者的示威行動是合法的,對外發出的這一重要訊息將會變相支持香港部份示威者的違法和犯罪活動,並極有可能使部份本地居民仿效,這也是本澳刑事法律所不允許的。

第三,由於香港部份居民和本澳絕大多數市民在同一問題上觀點完全相反,所以,有關活動一旦舉辦,預計會製造衝突,帶來反向示威,澳門政府和廣大市民不希望澳門出現嚴重對立、甚至對抗的局面和嚴重撕裂的社會氛圍。黃少澤指出,當晚,被帶到警察部門協助調查的人士中,四名聲稱到場支持警察執法;司警也截獲三十名人士,部份統一穿白色裇衫,經身份調查後被勸告離開。

一名資深記者提出,《基本法》規定澳門居民和在澳門的其他人的義務是遵守澳門實行的法律,香港法院對示威的決定為何與本澳不容許集會連上關係?黃少澤回應,當局不是關心香港法律是否在澳門有效的問題,當局關心的是「集會」本身會導致犯罪、犯罪風險。續稱:「如果香港機關沒有判斷 (香港警方過份使用武力),你 (默站發起人) 作出那判斷,這就是挑釁、冒犯、誹謗。」

有葡文記者提出,香港法院都未有最終判決,澳門法院亦沒有發表任何關於香港示威者的意見,用香港法院的決定來不容許本澳的相關集會,是否不適當?黃少澤回應,澳門與香港在歷史上和現實上是一體的,兩地的形勢完全互相影響。他又透露情報宣稱,警方發現很多來自香港的網絡訊息,鼓動澳門市民去議事亭前地進行一次大型行動,以達致港澳相互呼應。

在傳媒追問下,黃少澤不認同治安警察局作出政治審查和製造白色恐怖的說法。他表示,治安警察局進行的是法律審查。續稱:「如果法律沒有相關規定下審查,才是政治審查。現在是法律有規定,警方依法審查,完全是法律方面的審查。」黃少澤也反問,既然法律賦予警方那方面的權利,法律亦容許警方進行那方面的分析,為何是白色恐怖?

另外,「澳門電台」在八月二十日報道,司警在議事亭前地一帶截查三十人,重申只是例行的反罪惡行動,沒有收到任何情報,亦與有否集會無關。不過,黃少澤昨早表示,治安警察局和司法警察局都收到可靠和準確的情報,指本澳有團體計劃組織數十人 (甚至更多) 到現場反對非法集會;經評估後,兩局加派警力巡邏,其中,司警集中在周邊區域進行預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