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公報

2019-09-10

昨日出版的第三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公佈若干法規,現簡介主要內容﹕

第29/2019號行政法規,訂定《關於毛柸鑽石國際貿易的(金伯利進程證書制度)執行法》的補充規定,當中規定了若干內容,包括證書及經營准照的式樣,以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的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核准等。此外,第142/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亦訂定簽發證書的收費金額為每份澳門幣七十元。上述的行政法規及行政長官批示均自二零一九年十月一日起生效。

第143/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訂定在零售行為中,就每個所提供的塑膠袋須收取的金額為澳門幣一元,自第16/2019號法律《限制提供塑膠袋》生效之日起生效,即十一月十八日起生效。

(法務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