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12241號
2019年09月13日
星期五
電子政務需時兩三年逐步落實
2019-09-13
【本報訊】行政會完成討論《電子政務》法律草案,將提交立法會審議。行政公職局局長高炳坤表示,將九十項服務整合到「一戶通」後,便可進行「電子政務」。這需要兩至三年逐步落實,預算約一億元。
昨午,行政會舉行新聞發佈會介紹《電子政務》法律草案。行政公職局局長高炳坤以辦理出生手續為例,現時,山頂醫院發出出生通知後,父或母持著這通知到民事登記局申請出生證明;隨之,父或母持著相關文件到社會保障基金申請出生津貼。將來,家長透過「電子政務」,只需填寫兩張表格,提交銀行帳戶,便可完成全部手續。
還有,若審批標準清晰的申請,當局可透過「自動化」來判斷是否具有審批條件。「所以,整個過程,無論是市民遞交文件、所需時間,以及工作人員處理時間,都能夠節省。」高炳坤表示,「電子政務」目的是方便市民、提升行政效率。並指出,行政公職局與十多個部門開展工作,涉及出生、教育、就業等政務;預計在年底將有九十項服務具備條件,待法律生效後進行「電子政務」。
高炳坤也表示,將會把現時行政程序的所有文件、要求編成服務指南和業務指南,讓市民和工作人員知悉。而且,電子平台具有導向功能,協助市民完成整個辦理過程。他指出,導向的功能也能讓市民知悉所需文件;若電子平台已存有所需文件,亦會提示不用再提交。還有,一戶通已存有市民的基本資料,所以,每次辦理手續時不用再在表格填寫基本資料。
行政會發言人梁慶庭指出,《電子政務》法律草案包含多個原則:一) 以電子方式進行的行政活動等同於傳統的行政活動;二) 市民是自願使用電子方式,而非強制;三) 免除市民遞交已由政府管有的文件;四) 電子政務須使用可靠的電子身份識別工具;五) 部門可透過統一電子平台向市民發出數碼化證照,以代替紙本文件。六) 在登記及公證機關進行的行為及程序,原則上亦可在統一平台處理,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至於向司法機關移送的行政卷宗,除非法律規定以電子方式寄發,否則仍維持紙本方式,即須列印副本或提供紙本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