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青會冀加強酒毒防治

2019-10-07

吳超偉

【特訊】日前衛生局表示控酒立法工作已完成諮詢文本,當中參考了其他國家及地區經驗,例如建議禁止十八歲以下的青少年購買酒精。民眾青年會理事長、社工吳超偉認同立法方向,指出青少年過早接觸含酒精飲料或會造成身體不同程度的損害,並衍生其他社會成本,呼籲正視酒精成癮問題。

吳超偉表示,根據《澳門青年指標二○一六社會調查》顯示,本澳青少年平均開始飲酒年齡約十五歲,受訪青少年每月平均飲酒六點三五次;青少年過度飲酒除對身體造成傷害,亦隱藏着不少危機,如受酒精刺激導致做出魯莽行為,這些行為往往對自身、他人,甚至社會造成影響,情況不容忽視。

他指出,香港去年底已正式通過《2017年應課稅品(修訂)條例草案》,禁止零售商店向未滿十八歲的人士售賣酒類飲品。他認為立法限制未成年人購買酒精飲品,對預防青少年酗酒有一定作用,期望當局加快立法進程,以更好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發展,避免他們過早接觸酒精飲品而對自身及社會造成影響。

另一方面,他引述社工局早前公佈《澳門在學青少年與藥物調查報告2018》及《澳門街頭青少年與濫用藥物調查報告2018》資料表示,曾有濫藥行為的學生比例有所上升,在受訪學生中佔百份之二點九二,其中大學生濫藥比例上升超過一倍,情況令人憂慮。

吳超偉表示,除了以法律手段及加強源頭打擊,他認為學校與家庭教育,對加強青少年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及價值觀亦起着重要作用,期望家校雙方透過良性溝通,建立緊密的聯繫網絡,除在學校課堂上向青少年灌輸防毒資訊,家長在日常生活中亦應向子女傳達正面信息;同時,應多陪伴及關心子女,倘若發現其身體或精神出現不尋常狀況,應主動了解或向專業人士求助,盡早作出支援,避免子女受酒精及毒品影響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