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潤生促都更立法制定時間表積極推動落實

2019-10-12

何潤生

【特訊】特區政府舉辦《澳門都市更新法律制度》公眾諮詢會,為期六十天,收集公眾對於都市更新的各項意見和建議,立法議員、群力智庫理事長何潤生表示,現時進行都市更新主體法律的立法工作,時機合適,同時符合社情民意,建議當局在啟動立法之後,能制定相應的時間表,讓都市更新工作獲得落實執行的法律依據,儘快推動落實。

何潤生指出,近年來《都市更新暫住房及置換房法律制度》、《重建樓宇稅務優惠制度》等法律法規的出台、都更公司的成立、暫住房及置換房興建地段的確定等都為都市更新進行了大量的前置性工作;加之,都市更新一直是居民所熱切渴求的,且有現實方面的迫切需要,現時在配套方面的準備亦充分,因此認為現時推動都市更新的主體法律立法工作,在時機上較為適合。但他亦稱由於今年是換屆之年,相關的立法工作今屆政府的任期內必定無法完成,希望新舊兩屆政府要做好溝通,讓新一屆政府能在原有的工作基礎上,繼續依照進程進行立法工作,而非推倒重來,白白浪費之前的人力、資源和時光。

鑑於運輸工務司和相關顧問公司正在進行都市更新研究報告,何潤生認為相關部門應該與立法當局做好溝通、協調、參考,以免浪費無謂的人力資源虛耗,在立法的過程中,亦應該更多地參考研究報告陸續研究總結得出的成果,做好協調工作,加強立法的整體效率。針對推動都市更新同意重建的業權人比例問題,何潤生強調「唔降低業權百分比根本冇辦法推行」,因此應考慮按樓宇情況下降業權百分比,例如五十年以上的樓宇是否有空間把業權百分比下降至百分之七十?或者把樓宇業權百分比進行單獨立法,以便更好地處理關於大廈重建的業權問題;另一方面,何潤生亦關注到是次諮詢,除了住屋的重建,亦包括了維修保養和修復,以及保育和活化等方面,他希望在這些方面亦能夠得到充分的探討和重視,使整個都市更新的落實推進更為全面及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