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家良促完善犯罪引導條例堵販毒漏洞

2020-03-20

陳家良

【特訊】司警日前連續破獲多宗香港來澳販毒案。群力智庫副理事長陳家良肯定執法部門打擊跨境販運毒品不遺餘力。建議當局儘快與鄰近地區,研討及採取司法互認手段,逐步完善兩岸三地犯罪引導條例,堵塞法律漏洞,提升販毒刑罰以增阻嚇;同時呼籲抗疫停學期間,家長應對子女多加關懷溝通,並籲青少年謹慎交友,遠離毒品潔身自愛。

司警18日破獲兩宗香港運毒來澳販賣案,一宗為五十歲本澳女子,利用港珠澳大橋口岸運毒準備販賣;另一宗為香港犯罪集團來澳販毒,被捕人為四名青年男女。而在19日,司警拘捕一對香港情侶,涉嫌來澳販毒。陳家良引述當局數據表示,澳門去年發生八十九宗販毒案,其中破獲涉及香港居民的販毒案有六十二宗,增幅逾半成,共拘捕八十六人,當中未成年人有廿一人,較一八年的三人大幅增加。港人在澳販毒情況逐年增加,屢禁不止,即使疫情當下,只剩港珠澳大橋唯一一條出入境通道,仍有人不惜鋌而走險,冒險犯難,反映在澳運毒、販毒的犯罪成本低,缺乏阻嚇力。

陳家良指出,當局持續深化與境外執法部門的情報交流和合作,一八年曾與香港及國內對口部門互通情報,合力打擊跨境販毒活動,並以瓦解犯罪集團為目標,偵破多宗涉及三地的販毒案件。惟港人來澳販毒屢禁不止,他歸結肇因:

一、本澳毒品黑市價為鄰近地區的三倍,而且販毒刑罰過輕。相對香港吸食毒品可判一百萬港元罰金及監禁七年,內地販毒最高可判至死刑,澳門相關罰則顯然較輕,再加上本澳毒品黑市價甚高,陳家良憂產生"窪地效應",建議適時檢討相關法例,將販毒判刑年期「斬件」,如小量販毒,量刑期為五年至八年不等;大量販毒,刑期為八年至十五年不等,甚至將最高刑期再延長,以增阻嚇力,從源頭堵截毒品流入。

二、港澳兩地並未簽訂引導協議和移交逃犯協定,港人來澳販毒,在香港仍不會留有案底,建議當局與鄰近地區特別是香港,加強研討及採取司法互認的手段,逐步完善兩岸三地犯罪引導條例,堵塞法律漏洞,以防毒品禍害。

陳家良補充,一九年香港人來澳販毒者中,有廿一人為未成年人,較一八年的三人大幅增加,反映跨境販毒有年輕化迹象。他呼籲家長及教育界,於抗疫停課期間,與青少年多加關懷溝通,留意子女行蹤,並籲青少年潔身自愛,遠離毒品。建議當局多利用網上平台,向青少年推廣禁毒宣傳,讓青少年面對教唆時,能以正面堅決的心態,拒絕毒品,並適時調整預防及打擊毒品犯罪的策略,做到全鏈條打擊,共同實現無毒社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