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屋永遠姓經

2020-04-04

羅立文及山禮度

何潤生(左)總結小組會

【本報訊】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昨日細則性討論《修改第一零/二零一一號法律〈經濟房屋法〉》法案。一常會主席何潤生昨會後表示,政府所提交的新修訂文本中,將申請人年齡作出調整,其中,家團申請人年齡由原文本二十五歲調整至為年滿十八歲的澳門永久居民;個人申請人年齡則為年滿廿三歲的澳門永久居民。另將經屋轉售對象規定為房屋局,再由房屋局以原售購回公屋,落實經屋「永遠姓經」的政策。另外,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表示,將會研究是否再延長今期經屋申請期限。

個人申請年齡須滿廿三歲

一常會昨早邀請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及房屋局局長山禮度等政府代表列席會議,介紹政府向委員會新送交的《經屋法》修訂文本,主要修訂包括申請人年齡、購入後滿六年的轉售對象和價格計算三方面。在申請年齡上,由原文本一刀切將申請年齡由當初十八歲上調至廿五歲,新上本中區分為兩種情況並各設不同準入門檻,家團申請人年齡由原文本二十五歲調整至年滿十八歲;個人申請人,申請年齡則為年滿廿三歲,兩者均需為澳門永久居民。何潤生會後表示,政府認為此修訂作出了一大進步,仍有委員不認同是次的修定,認為不論以個人還是家團作申請,申請人年齡均應保留舊法中的十八歲,政府代表稱將會再研究。委員會感覺到政府此舉是一個政治選擇和決定。

在轉售對象上,由原建議在經屋購入滿六年後轉售時,房屋局享有購買優先權,改變為轉售對象僅為房屋局,價格為原來的售價,若單位間格有改動,轉售人需要向房屋局支付還原費用,以恢復單位的居住條件,但屬自然使用產生的損耗將不需由轉售人翻新,由房屋局購入後翻新再向合資格人士出售該單位。何潤生舉例,若申請人以二百萬元買入,六年後出售時,在單位沒改動間格的情況下,房屋局以同樣二百萬元購入該單位,並且放棄過往所考慮引入轉售時的樓價、通脹、折舊等複雜的計算方式,簡化計算方式、符合去投資化,解決居民住屋問題、落實經屋「永遠姓經」政策,有關條文將適用於日後的新申請。

至於售價,則按溢價金、建築成本和行政成本三方面作計算,政府以二零一八/一九年所建造的公屋為例, 實用面積計為四萬八千元/平方米、以建築面積計為三點四萬元/平方米。何潤生指,有委員提出經屋售價應考慮申請人的購買力。委員會稍後再將就條文與政府再討論。

研究延長今期經屋申請期限

今期經屋將至本月廿七日截止申請,至昨日(三日)中午房屋局共收到二萬三千二百六十九份申請,一人家團佔四成四五、二人家團佔兩成三七、三人或以上佔三成二八。羅立文昨出席一常會小組會後接受訪問時表示,申請期早前已經因應疫情作出一次延長,對社會有意見希望再延長今期申請期,政府將會作研究,需要考慮一系列行政程式,並稱短期內會有結論。

另房屋局局長山禮度表示,正研究開放更多預約籌予申請人預約。據瞭解,約有三分之二申請人是透過網上預約交表。

羅立文又表示,疫情未對公屋興建進度有影響,但對個別的公私營項目進度有影響,不過,受影響的工程目前已經回復正常。他透露,將於本月至下月,啟動A區其中三千個經屋項目的地基項目招標,爭取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