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海關查獲口罩等 一批未申報防疫物資

2020-04-11

【香港中通社深圳4月10日電】(聞子 伍文)深圳海關4月10日對外發布消息,4月1日,該關所屬皇崗海關在貨運出境渠道查獲未申報防疫物資一批,包括口罩54.6萬個、紅外體溫計0.2萬個。案值約26萬元人民幣,目前案件已移交海關處置部門處理。

當日,深圳某公司以一般貿易方式向海關申報出口一次性保護罩等貨物一批,經皇崗口岸貨運渠道出境時被海關查獲。海關關員通過查驗發現,該批貨物存在品名、規格型號、數量等申報不實行為,且當事企業無法提供醫療器械產品注册證書。此外,還查獲未申報防疫貨物一批,包括一次性防護口罩、一次性醫用口罩、紅外體溫計等。

根據《商務部 海關總署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於有序開展醫療物資出口的公告》(2020年第5號)規定,自4月1日起,出口新型冠狀病毒檢測試劑、醫用口罩、醫用防護服、呼吸機、紅外體溫計的企業向海關申報時,須提供書面或電子申明,承諾出口產品已取得中國醫療器械產品注册證書,符合進出口國(地區)的質量標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