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嘉豪對經屋法向特首提修訂案

2020-04-16

蘇嘉豪就經屋法修法提案特首

【本報訊】議員蘇嘉豪昨日就《修改經濟房屋法》法案向行政長官提交修訂案,建議經屋申請年齡維持十八歲及將申請家團成員中須有至少一半為永久居民。

蘇嘉豪指,《修改經濟房屋法》法案已於立法會小組會審議一年半,多項爭議仍未妥善解決,他就申請年齡下限、家團永久居民比例和設申請輪候隊伍提出修訂案。他提出,將個人及家團申請年齡均維持十八歲,同時建議,申請家團成員須中有至少一半為永久居民,優先保障居澳時間較長的永久居民的居住權益,以及恢復二零一一年以前的輪候隊伍,讓居民輪候上樓有期,避免部分申請人長期陪跑和恐慌性申請。

蘇嘉豪認為,政府近年累積不少土地儲備,加上中長期有基本足夠供應,今期經屋適用現有《經屋法》,具有充足的時間討論修法,故今次修法有條件訂得更長遠,保留輪候隊伍可讓社會更安心,避免恐慌性申請,亦有助政府掌握具體需求量。由於有關提案涉及政府政策,依法需要先由行政長官賀一誠作出書面許可,故昨向行政長官提交該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