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12430號
2020年04月25日
星期六
判監五月不准緩刑
的士司機醉倒車廂阻塞交通
2020-04-25
【本報訊】一名的士司機涉嫌酒後當更,期間醉倒車內阻塞交通,警方接報到場歷二十分鐘才將司機喚醒,調查後證實其醉駕。法院將之判處五個月監禁,不得緩刑。
醉駕男子姓麥、四十七歲。前日清晨約六時,麥駕駛一輛的士駛至鏡湖馬路近提督馬路交界時,稍靠路邊便停下不走,現場交通受到阻塞。有人發現的士司機在車內睡著,報警處理。
警員到場發現的士還未熄匙,麥某在駕駛座呼呼大睡,警員欲將麥喚醒,但並不容易,麥雖有反應但總是不醒,結果歷時約二十分鐘,才成功將之喚醒。
麥當時滿身酒氣,警員要求其接受酒精呼氣測試,結果發現其酒精含量為2.88克每升,屬醉駕。
麥某供稱淩晨在黑沙環區宵夜期間曾飲酒,之後不記得有否駕車及有否接客,直至被警員喚醒才恢復意識。警方將麥拘捕,法院其後將麥判處五個月監禁,禁止駕駛兩年三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