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糾錯保知情權嗎?

2020-06-29

【特稿】行政長官賀一誠就任半年後,委任旅遊局執照及監察廳廳長陳露出任新聞局局長,理由之一是她尊重新聞工作者。表面看來,賀一誠與前任不同,對新聞界多次釋出善意,例如:他不會在記者仍有提問便轉身離開。

不過,最近半年出現一個狀況,除了疫情外,政府部門更多使用新聞稿單向發放訊息,傾向不通知傳媒採訪,以致記者沒有機會向官員提問。未知這是特區政府的整體策略,即得到行政長官准許,或是個別司長的個人取向?

政府理應認為疫情穩定,才決定全澳中小學在六月一日復課。所以,這天之後,不通知傳媒採訪,總不能推說疫情理由。

從六月一日計算:康復事務委員會、文化遺產委員會舉行會議,當局沒有通知傳媒採訪;博彩監察協調局局長、社會工作局局長就職,分別由經濟財政司司長、社會文化司司長主持,也沒有通知傳媒採訪。

行政會完成討論一份法律草案 (批准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承擔債務) 和兩份行政法規 (產假報酬補貼措施、發行二零二零年至二零三一年農曆年紀念幣),卻沒有召開新聞發佈會;行政會發言人由行政法務司司長兼任。

除了上述三位司長外,過去一個月,記者仍能在立法會委員會會議後訪問了運輸工務司司長、保安司司長。值得注意的是,莫說司長不出席會議,就算出席,記者現在都不一定能夠訪問他們;因為,立法會採取了新的措施。

以往,記者可以在散會前在委員會會議室外等候,只要有問題,便追訪離開會議室的官員和議員。現在,立法會不被容許這樣等候;記者待立法會職員通知散會後,才能由保安人員帶領,乘坐電梯前往會議室。

換言之,若官員和議員有意迴避,必可順暢地離開,記者連他們的身影都見不到,再沒有機會追訪。

期望就任剛滿半年的行政長官賀一誠、就任不足一年立法會主席高開賢能指示下級與傳媒更多合作,糾正退步的舉措,讓公眾知情權得到保障、讓公共利益得以守護。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