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協:政府不應將記者視作破壞者

2020-07-27

新聞局局長陳露率領團隊拜訪澳門傳媒工作者協會,就新聞業界發展等事宜交換意見

【本報訊】新任新聞局局長陳露上星期五率領團隊拜訪澳門傳媒工作者協會。一如拜訪其他新聞機構、團體,局方僅發出相片,沒有發放文稿;從圖片中可見到特別之處 ── 雙方會面的背後,貼有「記者不是宣傳工具 捍衛新聞自由」十四個大字。

昨日,澳門傳媒工作者協會 (下稱傳協) 發出相關新聞稿,標題為「冀新政府新作風 傳協:不應將記者視作破壞者」,傳協透露,雙方會面長達一個半小時。傳協就政府新聞發布方式、記者採訪限制、定期刊物資助制度、非外文媒體編採人員濫輸外僱等方面提出意見。

傳協指出,近年官方活動對記者採訪重重設限,處處防範,令人質疑當局是否將記者視為不可信的破壞者;新聞聯絡人機制運作失靈,往往無法及時有效回應記者提問。過去十年,記者可直接採訪主政官員的空間大幅收窄,有關制度亟需檢討。

「《基本法》明確規定保障澳門的言論及新聞自由,《出版法》賦予新聞工作者資訊權、接近消息來源的權利。」傳協重申,當新聞媒體失信於民,被認為只是官方喉舌,對執政者而言也是一項危機。一旦爆發重大社會事件,政府恐將更難善後。

傳協的新聞稿 (https://reurl.cc/nzezA6) 也附上七項「意見摘要」,第一項是「反對記者資格審查」。傳協表示,一如既往反對以任何形式對記者資格進行審查,由權限部門或其他團體決定誰才有資格當記者。目前由傳媒機構發出記者證或員工證的做法,已足以讓外界查核記者身份,毋須增加額外審查。

關於「新聞採訪限制日增」的問題,傳協列舉了不同的案例:

※ 近年記者向官員提出採訪要求時,經常遇到官方新聞公關事先「把關」,以各種理由勸說記者「唔好問」,希望杜絕有關情況。

※ 一些沒有國家領導人出席的一般政府活動,指向記者的「安保」安排越來越高規格,不但劃定迷你採訪區限制活動範圍,有的甚至要等官員離場一段時間後才解禁,令記者難以接近採訪對象。

※ 有記者反映在公共地方 (如:大三巴牌坊、關閘廣場、文化中心外)、出入境口岸 (非禁區範圍) 拍攝採訪,即使表明是記者身份及所屬傳媒單位,也經常受到外判保安人員無理阻撓。

※ 濫用《內部保安綱要法》限制外地傳媒到澳門採訪,近年大量外地記者被拒絕入境,甚至「天鴿」風災後來澳採訪亦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