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影響十一法案積壓

立會擬延長會期處理

2020-08-04

【本報訊】立法會工作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而有所延誤,主席高開賢為首的執行委員會提出,把今個會期延長多一個月時間,至九月十五日才結束,以便處理現存的十一項法案。建議將在今日立法會大會表決通過才生效。

立法會今日召開全體會議,議程之一為討論及表決關於《延長立法會正常運作期》的全體會議簡單議決案。議案建議將原訂定於八月十五日結束的第六屆立法會第三會期,延長多一個月至九月十五日。

延長期間,僅為處理十一項現仍在小組審議階段的第十項法案,包括《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修改《司法警察局》、《司警特別職程制度》、修改《保安部隊及保安部門的附帶報酬》、《醫療人員專業資格及執業註冊制度》、《非高等教育私立學校通則》、《酒店業場所業務法》、《職業介紹所業務法》、《修改六月三十日第27/97/M 號法令》、《會計師註冊及執業制度》及《修改〈印花稅規章〉及〈印花稅繳稅總表〉》。

執委會在其議決中表示,現時在立會審議的法案相對較多,當中部分屬社會重大法案,故有必要儘快通過。但基於疫情,立會正常運作時間受影響,先是完全暫停運作,及後亦需在一定限制情況下工作,以致立會工作有所延誤。

執委會認為,某些社會重大法案應於本會期內通過,因此提出是次議案,延長運作期,以便補回因疫情失去的時間,讓正在審議的法案能在會期結束前通過。

新經屋法及民防法也表決定案

此外,會議還將細則性審議表決兩項重要法案,包括將經屋進一步鎖死的《修改第10/2011號法律〈經濟房屋法〉》,以及引入突發公共事件下的妨害公共安全、秩序及安寧罪(俗稱民防謠言罪)的《民防法律制度》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