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屋恆常性申請周四起實施

2020-08-18

社會房屋網上申請演練

【特訊】特區政府公報昨日刊登第30/2020號行政法規《社會房屋法律制度施行細則》及四個行政長官批示,包括申請表及須附同文件、每月總收入及總資產淨值、家團維持生計的開支、租賃合同式樣、得分表,均與第17/2019號法律《社會房屋法律制度》同步於本週四(8月20日)起生效,社屋恆常申請同日實施。

為節約用紙及便民申請,8月20日起,申請人只需帶齊文件,提早於網上預約(https://booking.ihm.gov.mo)時間,再前往位於澳門化驗所街39號(房屋局辦事處),房屋局人員會協助填寫申請,同時,亦會透過與各政府部門互享資料,豁免申請人遞交由其他部門發出的證明文件,貫徹落實「電子政務」的施政方針。

房屋局呼籲,社屋申請並非先到先得。有意申請應透過社屋申請專題網頁(www.ihm.gov.mo/zh/ahsp),瞭解申請內容,準備好附同文件,毋需急於申請。因應防疫工作,在遞交申請表時,請佩戴口罩、配合現場測溫及出示個人健康聲明憑證。

配合《電子政務法》生效,社會房屋網上申請將於9月27日推出,並以“澳門公共服務一戶通”帳戶作登入,方便市民隨時隨地遞交申請,省時便捷。

房屋局將於本月舉辦兩場社屋申請講解會,首場講解會於8月22日下午3時在青洲坊大廈的房屋局辦事處舉行,以及8月29日下午3時在湖畔大廈的房屋局離島辦事處舉行,有意參與的市民請致電2859 4875報名,或於房屋局微信帳號登記。

收入及資產限額

資料 家團須符合每月總收入及總資產淨值上限之規定。每月收入以提出申請之日前12個月的收入平均值為準;資產淨值以提出申請之日前一個月最後一日的淨值為準。

另外,僅由年滿65歲人士組成的家團,總資產淨值上限為規定所指的雙倍。由社會保障基金發放予年滿65歲的受益人的養老金金額在計算收入上限時不被納入每月總收入的計算。家團成員的配偶須載於同一申請表內,包括非為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的配偶,亦不論採用何種婚姻財產制,均須計算該配偶的收入及資產淨值。

審查及分配

房屋局將按申請提交的次序作初步審查,對申請文件已填妥及齊備的申請發出申請編號,並按編號進行資格審查,符合法定要件的申請才被接納。其後,按得分表對獲接納的申請進行評分。得分表已增加分配社屋應考慮的因素,包括家團人均收入水平、在澳門居留的時間、申請家團組成中澳門永久性居民的比例、輪候時間,是否為長者及殘疾人士等。在分配社屋前,經再次核實資格後,按可分配的單位類型及評分得分,依次由得分高至低進行分配。

房屋局向社團代表講解社屋恆常性申請

【又訊】房屋局昨日舉行社會房屋申請講解會(社團專場),向60多位社團代表介紹社屋恆常性申請詳情,並進行社屋網上申請演練。

會上,房屋局介紹社屋恆常性申請將於本月20日起實施之情況,並講解申請詳情及填表需知,包括申請要件及附同文件,申請途徑等。有與會者關注申報資產的情況,如持有車輛及金器,房屋局表示,在申報資產時,如需計算資產淨值,須以提出申請之日前一個月最後一日的淨值為準。

隨後,房屋局代表進行社屋網上申請演練,即場示範登入“澳門公共服務一戶通”帳戶、填寫申請表內容、上載相關文件及提交申請等步驟。為配合《電子政務法》生效,社屋網上申請將於9月27日推出,市民可隨時隨地遞交申請,省時便捷。

房屋局將於本月舉辦兩場社屋申請講解會,首場講解會於8月22日下午3時在青洲坊大廈的房屋局辦事處舉行,並設有現場手語傳譯,以及8月29日下午3時在湖畔大廈的房屋局離島辦事處舉行,有意參與的市民請致電2859 4875報名,或於房屋局微信帳號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