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幼兒、應適時檢討托兒所服務監區

2020-09-10

【特稿】基於雙職家庭普遍,本澳托兒服務一直有需求,近幾年,本澳出生率徘徊在接近9%至低水平的雙位數之間,每年適齡入托的幼童數目,超過托額的數目。今年由於未滿3歲當日未能上學的安排,有270多名幼童需要申請友善措施,縱然家中或有家傭、長輩可以照顧幼童,托兒服務一直存在需求;近期在網上社交平台,有數名家長反映,其子女在入讀私托期間懷疑受虐,事件引起社會及家長關注,托兒服務的監管,是否已經脫節。

翻查資料,本澳近年出生率呈約接近雙位數的水平,具體如下:2019年新生嬰兒共5979名,按年增加54名;出生率為8.9‰;2018年新生嬰兒共5925名,按年減少604名;出生率為9.0‰;2017年的新生嬰兒共6529名,按年減少617名;出生率為10.1‰;2016年的新生嬰兒共7146名,按年增加91名;出生率為11.0‰;至 2019年上半年,全澳共有59間托兒所(包括39間受資助托兒所、20間私營托兒所),合共提供約11000個托位。其中,2歲托位逾7000個,社工局認為可以滿足幼兒的入托需要,但每年適齡入托人數,大於這個市場可容納數字,而且長期存在托位緊張 的情況,社工局及教青局多次呼籲:家長無需過份緊張,過早或一定要強迫子女入托,盡可能自行照顧。

事實上,澳門不少雙職家庭,不止父母,連祖父母輩仍是雙職,未退休,照顧幼童的重責,落在家傭身上,有聘用家傭的市民比喻:「請到好工人的彩數,尤如中六合彩!」家傭質素參差、入職前未必有接受專業的嬰幼兒護理培訓,有市民反映,部份家傭入職後有思鄉及因此而產生的負面情緒、部份則文化差異或衛生意識差異,或出現過家傭虐待少主的案件,如非迫不得已,家長未必敢放心將幼兒全程交由家傭照顧,客觀條件上,不少家庭存在托兒服務需求。另一方面,是基於入學前的團體生活訓練要求,報考幼稚園需要一定的生活技能,聽從指令及團體生活訓練的背景考慮等,所以,絕大部份家長,都會傾向為幼童報讀托兒所,半日托也好,托兒所成了市民的絕大多部選擇。

近期,有家長在社交平台以圖文並茂方式反映出,其子女在入讀私托期間懷疑受虐,手臂上半身內側出現瘀痕,聞者心痛及側目,本澳托兒所是否存在虐兒情況,亮起紅燈。

社工局稱,上半年接獲 7宗涉及托兒所被家長投訴的個案,其中 4宗懷疑有小童受傷,經調查後,其中 1宗的原因是小童跌傷,另外 3宗屬於同一間托兒所被投訴,警方仍在調查。至本月初,局方未收到警方的調查報告,又稱,若有涉及違規,當局會處罰有關托兒所。過去在虐兒或其他案件中,局方大多以『進入司法程序』為由,拒絕透露案情,而事件進展,就如石沉大海,沒有再主動披露,讓社會感到局方「不了了之,縱容了施虐者」。或許這是基於對受害人的保護及避免對其家人的二次傷害,主動公佈是必需的,目的是引起社會關注,若有隱性個案,可以主動求助,未來有需要進一步細化托兒所突發事件時的指引及緊急通報程序、公佈等。

托兒服務受《社會服務設施發牌制度》(包括私托及受資助托兒所),實施至今多年,部份條文未必能回應社會發展,例如罰則未具阻嚇性。處罰是事後,社會關注是,著重是如何預防。幼兒踏入正式團體生活的第一階段,會影響日後對同類生活的陰影,如受虐會影響對陌生人的信任、嚴重者可能影響到日後社交和學習生活,加強對托所服務的監管,絕對有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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