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12548號
2020年09月11日
星期五
六國拆剩八柱
涉被違法批准拆卸『傳新』促廉署調查
2020-09-11
【特訊】據論盡傳媒報到:『已列入文物清單的六國飯店被拆到僅剩下馬路邊的八條柱,傳新澳門協會致函廉政公署,要求廉署調查六國飯店涉嫌被違法批准拆卸,以及文化局堅持不公布文物普查清單,又不加快文物評定程序,有規避《文遺法》之嫌,令「準文物建築」隨時可能「被消失」。
傳新澳門協會表示,當一座已被評定為文物的建築出現倒塌風險,且不能以其他方式保護或遷移時,也必須經過《文遺法》所規定的「三步曲」程序:一、由行政長官聽取文化局具強制性及約束力意見;二、行政長官諮詢文化遺產委員會;三、行政長官以行政長官批示核准後;方可拆除已評定的文物建築。
然而,該會翻查《特區公報》資料,並未發現行政長官有以任何批示准許拆除六國飯店;意味著六國飯店的拆卸明顯違法《文遺法》的相關規定,有關部門發出的拆卸工程准照也有行政違法之嫌。
另外,文化局早於2014年表示,已對全澳超過100幢建築進行不動產文化遺產普查工作,期間也有邀請世遺專家參與提供支援,其中70幢已完成普查。傳新澳門協會指出,《文遺法》生效至今逾六年,僅有22個不動產文物按照《文遺法》啟動文物評定程序,意味著被列入不動產文化遺產普查工作的100個「準文物建築」僅兩成依法進行評定和作出保護,其餘八成「準文物建築」正處於毫無法律保護的「空窗期」,不單未獲任何保護、甚至逐步「被消失」。
傳新澳門協會認為,文化局堅持不公布清單,又不加快文物評定程序,「準文物建築」才最容易被「被消失」。相反,公布文物普查清單,並不會增加項目的風險,反而會引起公眾關注,令「準文物建築」不會被隨便消失。該會認為文化局的做法有規避《文遺法》之嫌。』
文化局:文遺法生效前已要求按原則重建
△有團體質疑文物建築六國飯店被拆沒有獲特首批准,有違反文遺法之嫌,要求廉署展開調查。文化局副局長梁惠敏昨日受訪時表示,六國飯店在回歸前已由於安全原因,內部已全部拆空,又由於長期空置,大部分立面已經老化,當局曾檢視和評估六國飯店,亦不斷和相關業權人和工務局溝通,要求按照原立面和原有室內空間重建,包括使用指定材料和工法復原。
梁惠敏又稱,六國飯店業權人在 2014 年已入則,得到工程准照拆卸,而文化局亦同意拆除飯店內部殘留構件,有關項目每次有修改或有補充資料時,工務局都有諮詢文化局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