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力倡訂拒收訊息登記冊防電話滋擾

2020-09-12

梁彥邦

【特訊】近年推銷電話滋擾個案增多且屢禁不絕,居民不堪其擾卻苦無應對之策。群力智庫理事梁彥邦指現時僅憑《個資法》進行執罰打擊,在阻嚇力度上並不足夠,建議參考國家、鄰近地區的做法和經驗,制訂拒絕接收商業信息和電話的登記名錄,加強杜絕和打擊相關情況。

梁彥邦指出,隨着商業社會及市場環境的變化和發展,不同行業和產品的市場營銷手法亦層出不窮,部分商戶利用電話、訊息、通訊軟體等方式進行傳銷,對居民造成滋擾,儘管當局已增加了投訴的渠道和方法,然而科技日新月異,相關個案卻是有增無減。現時對相關推銷行為的遏止和打擊只僅限於《個人資料保護法》,對違規公司處以行政罰款,不單檢舉立案過程困難,而且法例方面亦不完全是針對推銷行為,阻嚇力度有限之餘,對減少相關推銷和避免公眾受到滋擾的幫助亦有限。

梁彥邦認為,要有效打擊相關推銷行為,應加強對商業營銷行為進行規範和引導。近日國家工信部擬推出《通信短信息和語音呼叫服務管理規定》,以打擊商業性短信息或撥打商業性電話的侵擾行為,並建立全國統一的“謝絕來電”平台,引導相關組織或個人尊重用戶意願規範撥打商業性電話;而鄰埠香港亦早於2007年實施《非應邀電子訊息條例》,讓希望拒收宣傳資訊的居民進行登記。

他建議本澳可參考這些做法和經驗,完善相關法例,制訂拒絕接收商業信息和電話的登記名錄,讓推銷商能夠利用相關名錄,根據居民意願發送宣傳資訊,亦應對推銷商所發送的商業電子訊息進行規定,在訊息中提供「取消接收」的途徑,方便收訊人隨時進行拒收決定,避免滋擾。他亦建議當局應優化現時的舉報投訴機制,簡化程序,增加居民舉報意欲,亦應考慮適時公佈違反規定的商戶名單,增強相關法例的阻嚇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