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酒為讓青少認識酒精危害

2020-10-15

市面上大部份酒精飲品酒精濃度都超過諮詢文本內容中的濃度

【本報訊】衛生局正就《預防和控制未成年人飲酒制度》進行公開諮詢,衛生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主任林松表示,控酒的第一步是加強社會,尤其青少年對酒精危害的認識,再循序漸進推進有關控酒工作。另他指,業界普遍認同立法的需要,但希望法律條文能夠清晰,避免業界誤犯。

澳門電台時事節目《澳門講場》,昨日邀請衛生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主任林松、衛生局衛生稽查組協調員鄧志豪、基督教新生命團契總幹事劉展瑞探討《預防和控制未成年人飲酒制度》。

有市民致電該節目反映意見時表示,目前對於買酒沒有年齡限制,讓市民過早接觸酒精,認同需要立法規範,避免青少年過早接觸酒精而成癮; 有市民則認為,家長、學校必需作好家庭教育,自小灌輸正確知識,達到自控遠離酒精。

劉展瑞指,透過其團體的深宵外展工作隊及戒酒服務中發現,由於本澳買酒未有規管,七歲都可以在超市買到酒,而且社會及家長普遍對於酒精對身體及精神等的危害認知度不高,存在「小酌有益」的觀念。大部份青少年接觸酒精的原因是受朋輩影響,甚至出現比較酒量情況,青少年越早飲酒,將來成癮的可能性偏高,影響身心發育;並且,多數在出現身體嚴重疾病,例如肝癌、精神嚴重依賴時,由醫療機構轉介或家人代向其求助。他認同,由於飲酒有年輕化情況,需要透過立法規範及限制,讓市民認同酒是對身體有影響, 同時,反映出家庭教育的迫切性及需要,建議家長多做身教和加大社區宣傳工作,該大眾認識酒影響,從中建立自我保護意識。

林松指,全球有約一百八十個國家/地區通過教育及立法加強對酒精的管制,當中九成以上將年齡定於十八歲以上,尤其加強是青少年酒精使用的管制。經過去年局方向社會透露將為控酒立法後,社會有共識希望進行青少年控酒立法,採取先易後難方式作出規範,包括訂立最低可取得年齡、限制酒精廣告,以及設立禁酒場所、標示酒精濃度,加上警告字樣等。經參考不同地方標準後,訂立跟香港相同標準,酒精濃度達1.2%時需要受到管制,市面上不少含酒精商品都是超過此標準,例如啤酒,亦由於本澳大部份酒類是由香港轉澳,相信在執行上相對較容易。

他重申,第一步放在加強對危害認識上,再循序漸進推進有關控酒工作,包括未來調整酒精稅、設酒牌等。他又指,首次業界諮詢上,業界表示不反對有關立法,並且認同立法有必要,但業界比較關注條文必需清晰,讓業界容易配合及減少誤觸法律的情況。鄧志豪表示,法律需要社會共同努力,以過往控煙經驗,相信在控酒工作上,即使不能「放蛇」,透過部門協作、舉報等,可以發現網上或微訊賣酒/煙的情況,相信未來執法效果不會太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