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期持修首期本地項目審批結果

2020-10-15

【特訊】為鼓勵和支持居民終身學習,教青局就本地機構舉辦的課程及證照考試特加設首次額外申請期(2020年9月22日至9月28日),並以“調整定位、嚴謹規範、電子監察、擇優延續”的原則對相關的項目申請進行審批。

在本地持續教育課程及證照考試方面,本局收到共4756項申請,經分析評審後,當中批准了2738項持續教育課程及證照考試,其餘的2018個項目待機構補充完備的資料或進一步說明後再予審批。有關“計劃”獲批准的項目清單,已公布於教青局網頁(http://www.dsej.gov.mo/pdac) 供居民查閱,而機構亦可於項目申請系統之“課程資料/開辦申報及學員出席表”中查閱審批結果,有關的持續教育課程或證照考試應在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開始。

參與本地持續教育課程及證照考試的受益人須持澳門居民身份證到獲納入“計劃”項目的機構報名,受益人須提供有效的本地手提電話號碼,並接收由教青局發出的一次性驗證碼,方完成報讀程序,而同一電話號碼最多供2人使用;若未能出示其本人身份證,則無法報名,另不接受委託他人報名。每次出席課程,受益人和導師均須以澳門居民身份證通過教青局的讀卡機簽到及簽退。

教青局再次強調,各機構須嚴格遵守計劃的相關規定,教青局亦已構建電子監察系統,並會持續實地巡查各機構的辦學情況,全力打擊各種違法違規行為,絕不姑息。若居民發現參與“計劃”的機構有任何違規情況,亦歡迎向教青局作出舉報,“計劃”電話:2842 5199、電郵:pdac@dsej.gov.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