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回覆議員現沒考慮設公車統一管理部門

2020-10-21

【本報訊】政府現有二千多部公務車,在採購、管理、分配、維修、保養等方面,仍然由不同用車部門各自為政。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主任張翠玲回覆議員蘇嘉豪的質詢時表示,現時沒有考慮於交通事務局轄下設立公務車管理部門。

統計局和交通局的數據分別顯示,截至今年三月,登記用途為「政府車」的輕型車輛共有二千零二十八部,其在公共停車場的留用車位有三百一十八個,公共街道留用車位則有五百六十一個。在公務車採購、管理、分配、維修、保養等方面,仍然由不同用車部門各自為政。

早前,直選議員蘇嘉豪在書面質詢向政府提出的其中一個問題:改革公務車管理及使用制度的研究工作預計何時完成?能否考慮於交通局轄下設立公務車管理部門,負責統一採購、管理、分配、保養、維修車輛,並統一管理留用車位和司機團隊?

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主任張翠玲回覆質詢時表示,現時沒有考慮於交通事務局轄下設立公務車管理部門。她也指出,特區政府透過第165/2014號行政長官批示推動公共部門使用環保車輛,環境保護局已向部門提供《公共部門使用電動車輛技術指引》並合辦推廣介紹會,適時會作出更新。

行政公職局則回覆,特區政府正全面推動非審批性公函的電子化,相關措施會大幅減少公共部門間公函傳遞的公務用車。同時,亦會要求部門妥善運用公車資源,包括條件允許時盡量共用公車等,對公車進行合理調度安排,有助降低公職司機超時工作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