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保安局:台方以司法協助

作投案前設完全不合理不可行

2020-10-24

【香港中通社10月23日電】香港特區政府保安局發言人23日就陳同佳向台灣投案一事作出聲明,稱台方以司法協助作投案前設完全不合理、不可行。

特區政府希望事情得以盡快解決。發言人聲明表示,解決事情的第一步是台方批准陳同佳入境,這權力只在台方手中。只要陳同佳獲准入台,即使是原則上批准,台方可經警務聯絡渠道通知港方,雙方警務單位可隨即展開行程安排的研究。

此外,發言人指出,自動投案和司法協助是兩件獨立事情,司法協助從來都不是接受投案的先決條件。香港有關司法協助的條例不適用於台灣,特區政府不可能違反法例,這兩點台方應該知道。台方以司法協助作投案前設完全不合理、不可行。

台灣殺人案嫌疑人陳同佳曾因洗黑錢罪在港服刑,10月23日是他刑滿出獄一年。綜合此間媒體報道,陳同佳涉嫌殺死的潘曉穎的母親22日發布錄音,稱23日為陳同佳赴台投案的最後限期,過限期後仍未能投案將不會為他向法庭求情。

一直協助陳同佳的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表示,現在問題非陳同佳不願赴台,而是暫時未有辦法取得簽證,因此未能在23日起行;陳同佳也十分無奈,望潘母能明白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