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取明年上半年諮詢

滲漏水將立法解決入屋難

2020-10-30

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表示將為滲漏水立法。

【本報訊】樓宇滲漏水問題關乎千家萬戶,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表示,政府認為須就此訂定新的、具針對性法律,解決不配合、「入屋難」的問題,爭取在明年上半年有方案向公眾諮詢。

張永春昨到立法會再度回答直選議員林玉鳳有關樓宇滲漏水的口頭質詢。他表示,樓宇滲漏水處理中心自二○○九年運作至今,共收到近兩萬宗求助個案,未解決的一成半個案,有的是單位業主不配合檢查、不履行維修義務,有的是根本無法聯絡單位業主。

他們經分析研究後認為,單靠中心的協調,甚至再賦予中心更多的權限也無法解決,在考慮到本澳法律制度對住宅的保護機制,如要解決滲漏水檢測、維修「入屋難」的問題,現行法律難以做到,必須訂定新的、有針對性的法律。

為此,政府建議訂新法律,規定當受滲漏水影響的業主經專業檢測,有合理理由懷疑是由相鄰單位引致,但無法聯繫相關業主或相關業主不配合時,可強制提起相應的司法或仲裁程序,要求相關業主開門進行檢測及進行維修,如果不配合則要承擔強制停水及作出賠償的後果。

張永春稱,政府正研究有關構思並草擬方案,初步構思包括不會特別設一個局去負責,有關方案已在做,具體將在施政報告後展開,之後會充分聽取社會各界意見,希望明年上半年諮詢,具條件時會提出相關立法建議,期望能為解決長期困擾市民的滲漏水問題創設新的條件。

張又謂,這雖非一部大法,但因影響千家萬戶,牽涉面廣,有公權力介入、訴訟仲裁等,要平衡各方面權利,並須定出一套可行、不會被其他司法渠道挑戰的制度,故需要向社會諮詢。

議員對政府有新對策表示認同、高興,並關注治本前,能否先治標。有提出如不配合將不可收取住宅單位水電補貼、不免房屋稅等,又倡加入私人專業機構參與以加快檢測排期。張回道,政府會兩路並行,中心工作不放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