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司望城市總規明年底可出台

2020-10-31

羅立文稱總規未有定案

【本報訊】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表示,希望二零二一年尾正式通過城市總體規劃,有正式的城市總規出台。分區、疊石塘山體保育、南灣景觀視廊、D區填不填等社會爭議及關注的項目,他指,未有最終定案。

《澳門特別行政區城市總體規劃(二零二零-二零四零)》將於十一月二日結束,昨日立法會口頭質詢上,議員關注十八分區的界定、疊石塘山體保育、南灣景觀視廊、D區填不填等,還有議員反映,社會主流民意是希望城市總規能夠令澳門成為﹕宜居、休閑、生態保育等於一身的城市,希望接納及反映在城市總規當中。有意見則提出,希望在分區規劃功能中有一定的靈活性,例如在住宅區加入商業元素,達到生活的便利。

羅立文解釋,由於城市總規對澳門是新事項,二零一七年招標、判標等程序中,花了一年半時間,至二零一八年下半年才判標及簽署合同,時間上較長。

他重申,方案仍在諮詢 ,未有定案,包括是否於A區側擴大填海面積、填與不填的效果圖都有準備。十八區的規劃,由於 A區有公屋,排在優先處理,在半年內,除了A區,將會推出多個其他區域的規劃,並且,十八區不會分開「一舊一舊」 去做,將會在總體規劃下推進,但暫未有具體時間表可以透露;各分區,除了規劃中定的主要功能和定位,會適當加入其他元素。他希望,二零二一年尾正式通過城市總規,有正式城市總規出台。並每五年或有重大事項時檢討。

另羅立文指,城市總規中,有海洋功能規劃、危險品儲存倉等的規劃,危險品儲存倉計劃遷到一永久選址,待相關土地訴訟完成會公布,原位於路環的臨時危險品儲存選址,將用作擴建污水處理廠。另外,港珠澳大橋原物流中心計劃也有變更,將會只作轉貨,作為物流轉貨站,不具備儲存貨物功能,相關中心佔用面積的減少後,釋放出的土地會用作商業用途。另將會設《海域使用法》,配合《海域管理綱要法》,他期望,《海域使用法》明年能送到立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