涼茶湯料包不受管

中藥藥事活動及中成藥註冊法全票通過

2020-11-07

歐陽瑜到立法會引介中藥藥事活動及中成藥註冊法。

【本報訊】立法會昨在全票贊成下,一般性通過《中藥藥事活動及中成藥註冊法》法案。社會文化司司長歐陽瑜說,涼茶和湯料包等沒標示固定藥效或不具治病作用的藥食,不受此法規管。

到立法會引介法案的歐陽瑜強調,立此法主要目的是發展中醫藥產業,訂立標準,讓產業有競爭力,並確保在澳上市、生產的中成藥質量、安全和效用,保障公眾健康、信心和安心。

多名議員關心涼茶以至湯料包等會否受規管,歐陽瑜回應道,只要有關涼茶或湯包等沒標示固定劑量和列明預防或治療疾病,就屬非藥物,不會受此法規管。

衛生局藥物事務廳廳長蔡炳祥表示,法案是把中藥材分三類,一為毒性藥材,二為普通中藥材,一般中藥房供應的,第三為食藥兼用的藥材,因藥食同療的特性,如五花茶的菊花、花旗蔘等。涼茶鋪如供應第三類藥材制成的涼茶,視為功能性食品,是食物,按《食安法》去規管。內地也是這樣做的。

至於如中醫自製的藥油、藥膏等,蔡炳祥指,只要只是供應予自己特定病人的,被視為「按方特製產品」,屬中醫行為負責,則可豁免註冊。若是要在市面流通出售就需要註冊。

法案為現有中藥製藥廠、中藥進出口批發商及中藥房,以及已獲許可於澳流通的中成藥設立過渡性規定,確保現有中藥藥事活動場所的運作以及藥物的供應不受影響。

五中藥製藥廠可過渡

目前本澳有五間中藥製藥廠,不過蔡透露,它們的軟硬件全都難以符合新法所訂定的標準,考慮到他們出產品多年且安全有效,只要它們不搞新的產品,仍可通過過渡規定讓它們按舊制經營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