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來澳人士仍須接受十四天醫觀

2020-11-22

【特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表示,近日接到不少市民查詢若持24小時內核酸檢測報告往香港後當日返回澳門可否不必接受14天醫學觀察, 應變協調中心重申,香港特區政府自11月23日起實施的“回港易計劃”,只適用於從廣東省或澳門回港的香港居民,且需預先登記取得當日名額者才可豁免回港後進行14天檢疫;同時,必須注意有關措施是單向的,即任何由香港來澳門的人士仍須接受14天的集中隔離醫學觀察。

應變協調中心強調,不論在香港停留的時間多久,即使是到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後因各種原因折返澳門者,入境澳門後亦須接受14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因此,提醒有關人士,切勿在未確定自己的香港入境條件下前往香港,以免由香港折返澳門後須接受14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

零時起曾到上海浦東新區周浦鎮入境人士須接受隔離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宣佈,因應上海的最新疫情發展,衛生局根據第2/2004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第14條的規定,自2020年11月22日0時起,所有在入境前14天內曾經到過上海浦東新區周浦鎮的人士,須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14天醫學觀察。違反者除可能依法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外,尚可被採取強制隔離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