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士錄影錄音純為安全

政府未考慮為此立法

2020-12-11

當局暫時沒有考慮為巴士內的錄音錄影立法

林衍新回應傳媒提問

兩巴公司代表回應傳媒提問

【本報訊】的士的錄影、錄音受到俗稱「的士法」的嚴格規管。交通事務局局長林衍新表示,的士與巴士的管理很不同,巴士的錄影、錄音是為了加強安全;所以,暫時沒有考慮為巴士的錄影、錄音立法。他重申,嚴格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的規定,便可以在巴士錄影、錄音。

交通事務局局長林衍新上星期在立法會突然表示,現時,巴士車廂監控只有錄影;在新巴士合同明年生效後,將會增加錄音。現行的《輕型出租汽車客運法律制度》(俗稱「的士法」) 對車廂內的錄影、錄音作出嚴格規管;巴士的錄影、錄音卻沒有「巴士法」的規範,有否需要就此立法?

昨日,林衍新回應,的士的管理與巴士很不同,巴士的錄影、錄音是為了加強安全;所以,暫時沒有考慮為巴士的錄影、錄音立法。他認為,巴士錄影、錄音運作,已在保障私隱和改善運作、安全之間已經取得平衡。並指出,當年,市民和議員強烈要求在的士錄影、錄音。

嚴格遵守個資法規定即可

「巴士的錄影、錄音,在合約沒有清楚列明;只不過為了安全的管理,巴士公司在運作上有這個需求。」林衍新續表示,嚴格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的規定,便可以在巴士錄影、錄音。不過,身旁的官員補充,合約有錄音的要求,但一定要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

為何不是得到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同意,交通事務局才在合約加入巴士錄音的要求?林衍新簡答:「我們當時見到有溝通的。」隨之介紹新合約下的巴士系統新配置。之後,他補充,巴士錄音在測試中,巴士公司仍然需要與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溝通。

「當然,若沒有特別的事情,巴士公司不能開啟錄影、錄音。」林衍新表示,按理解,不當開啟錄影、錄音,屬於刑事罪行。記者追問,當局如何發現不當開啟?林衍新回應,當然有很多不同的辦法,例如:交通事務局巡查,也有相關監管機構查獲。

影音資料每十日刪除

林衍新即場詢問巴士公司代表後指出,錄影、錄音內容存儲在巴士公司,每十日刪除;只有少數具權限的巴士公司管理人員可透過各自的密碼開啟存儲內容。一旦外流,調查亦相當容易。在傳媒追問後,林衍新才指出,只會在巴士司機的位置進行錄音。

澳巴董事總經理梁美玲指出,現時,巴士內有六個鏡頭,它們原有錄音功能,但是,巴士公司沒有使用。她表示,司機與乘客糾紛,錄影、錄音可還原真相。並指出,每十日刪除錄影、錄音內容;若涉及罪案,巴士公司將按要求,複制內容給執法和司法部門。

氹仔巴士撞入食店車禍正協商賠償

上月初,一輛新福利巴士撞入氹仔地堡街食店,造成七人受傷。新福利巴士公司副總經理李啟見表示,仍有一名傷者在醫院康復中,進展理想;巴士公司的安全主管和保險公司與傷者和食店進在協商賠償。相關的司機仍未獲復工,有需要會配合調查。

林衍新也表示,上述事故的初步報告已於日前在網站公開,該局將按巴士合約跟進,若有需要會處罰。他補充,一個月得出初步報告是合理的;大型的意外調查一般需要較長時間,不能保證何時得出最終報告。並提出,希望兩間巴士公司檢視安全制度有甚麼需要優化。